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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寵物被咬傷誰該負責?
2008-06-19 13:50:1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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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同志:

  我家飼養的小狗,被附近小區的一名13歲的男孩逗急了,小狗咬傷了男孩的手指。我領他到醫院進行了處置還打了狂犬疫苗,花去交通費、醫療費等共計400元。請問我能要求男孩的家長承擔交通費、醫療費嗎?朱女士

  律師解答: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你可以要求男孩的家長承擔醫藥費。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