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0日訊 將行政復議案件的調查權與議決權分離,行政復議調查人員調查並匯報案件情況,由政府聘請的專家負責『斷案』,6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哈爾濱市行政復議規定》建立了以專家議決為主的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新模式。
按照這一規定的要求,哈爾濱市設立由政府以外的專家、學者以及其他專業人員為主的行政復議委員會。在具體案件中,行政復議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負責調查取證並形成報告。參加具體案件議決會議的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可以查閱案件所涉證據、調查報告以及詢問案件情況,並對案件中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與適當性進行審查,進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方式形成議決意見。
另外,為督促相關部門完善行政復議工作,及時化解行政爭議,規定將行政復議案件處理結果作為對被申請人行政績效考核和行政問責的依據之一。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