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5日訊 開設賭場被警方當場抓獲,同伙又手持械具當眾打傷民警劫走嫌疑人。近日,道裡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判決,犯罪嫌疑人郭某、曾某等人分別被判犯有開設賭場罪和妨礙公務罪。
據介紹,2007年8月7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道裡分局機動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網上逃犯李某、張某等人在道裡區地畝街出現並參與賭博,大隊領導立即指派民警劉敬松、劉志江、由曉亮等人與協警人員趕到現場調查情況。在地畝街一處居民樓1樓,民警發現有多人聚集在室內,以投骰子方式進行賭博活動。證據確鑿,民警立即將參與賭博人員全部控制在室內,並給開投賭場的郭某帶上手拷,對參賭人員進行登記。
正當民警查扣賭資時,一群不明身份的男子手持鎬把、砍刀、磚頭將門撞開衝進室內,大聲恐嚇民警放人。民警出示證件向對方提出警告,可對方不由分說與民警廝打起來,將民警劉敬松、劉宏偉打傷,隨即劫走了被警方控制的郭某等人逃離現場。
經司法醫學鑒定,民警劉敬松右肘部損傷構成輕傷,右足損傷構成輕微傷,十級殘;民警劉宏偉頭皮挫裂傷,全身多發軟組織損傷。
事後,道裡區警方迅速組成抓捕小組,查明闖入室內劫走郭某的人是曾某、鄧某等人。經舉報,警方當晚將犯罪嫌疑人郭某、曾某、鄧某等人一同捕獲,幾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審理,道裡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曾某、鄧某等人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礙公務罪應予懲處。鑒於幾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坦白交代所犯罪行,初次犯罪,家屬積極賠償受傷民警劉敬松經濟損失6萬元,賠償劉宏偉15000元,確有悔罪表現,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依據《刑法》規定,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郭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曾某、鄧某等人犯妨礙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