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9日訊 暑假即將來臨,在這個假期裡選擇打工已經被不少在校大學生提上了日程。許多大學生決定放假後不回家,選擇到社會上打工。記者對哈市幾所高校學生的采訪中發現,有近三成大學生放假打算留在寢室,或與同學合租房,貼補生活費和接觸社會是他們打工的共同目的。據了解,暑期打工熱現象如今已經不是大學生的『一頭熱』,很多企業也准備從暑期打工的大學生中找到適合自己企業發展的人纔。人事專家預測,今年哈爾濱市暑期招工市場將現火熱態勢。
學生:
暑期打工『賺』經驗最重要
在哈爾濱市幾所大學的貼吧裡,寫著假期兼職,宣傳單派發、海報等暑期招工的信息點擊量開始增多。面對著琳琅滿目的招聘信息,不少學生已經決定留守校園,為自己的將來打拼。
大一新生小陳就決定在放假前上網、扒報紙、大街小巷轉悠找打工的機會。某大學英語系小李每到假期都選擇在學校做家教,隔天授課,每天1小時,每小時25元,她對這份工作及收入感到很滿意,『我還是個學生,知識和能力有限,賺多少錢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自己的表達與溝通能力得到了提高。』家住大慶的張鈴,暑假期間在一家藥業公司做文案,月薪為1000元,工作中,她從書本中走了出來,把知識變成了能力。大三學生曉穎說,家裡生活不富裕,當農民的父母要供養她和弟弟兩個大學生,所以這個假期,她接了三份工作:給兩名留學生講漢語,為一個考研班輔導外語,還給一名小學生補習外語。在給外國人講漢語的同時,自己也能學習,要勝過在教室練聽力十倍的效果。這樣,做三份工,得到了學習的機會更有一定的收入,一個假期可以解決一個學期的生活費。
企業:
抓住假期提前儲備人纔
據省人纔大市場相關人員介紹,現在利用假期實習已經不是大學生『一頭熱』的事情了,企業之間利用招募實習生而進行儲備人纔的競爭。大部分知名的企業實際上是將實習生的招募視為該公司的提前招聘,使這些企業有更充足的時間考查學生,而留下的學生則因為實習時對企業有了一定了解,縮短了進入企業後所需要的磨合期。因此這些企業每年會有相當比例的實習生能夠轉為正式職工。也有一部分企業,是為了擴大自身品牌在大學生消費群中的宣傳與影響。
隨著就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在實習期間就可以被用人單位重視對於大學生而言已經成為找到理想工作的鋪路石。而企業通過招募實習生進行人纔的提前儲備同樣受益。各大企業都希望通過這樣的實習項目為即將走上工作崗位的大學生提供一個互相了解的好機會,從而一方面幫助大學生在職業發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加順暢,另一方面吸收更多優秀人纔加入自己的企業。
專家:
了解企業的相關『身世』
記者在省市兩家人纔市場走訪時發現,雖然距離暑假還有一段時間,但很多企業都已經打出了招聘實習生的招聘信息,而很多大學生也成了人纔市場上的『常客』。據省人纔大市場相關人員介紹,大學生在選擇企業進行暑假實習時一要選准實習的行業,盡量選擇你感興趣的和專業貼邊的行業;二要選准實習的企業,要對企業的性質、產品、老板有所選擇;三要選擇你所了解和知道的資訊最多的單位去實習,以便於融入其中。另外,大學生在假期打工時要盡量避免三個誤區:一是只要給錢多就去,把錢放在第一位;二是只要是熟人就去,熟人的關照和呵護,回避了矛盾和困難,不利於大學生取到『真經』;三是害怕失敗就不去,社會實踐多積攢失敗的經驗,對將來的工作是十分有益的,如果現在更多地了解鋼鐵是如何煉廢的,將來就會知道鋼鐵是如何煉成的。
律師:
可與企業簽定等價有償協議
隨著大學生假期打工侵權事件的逐年增多,律師張鵬說,大學生在假期打工時最好通過正規的職業介紹機構、親友、師長介紹;在沒有確定公司的正當性和自己是否合適前,絕對不要把身份證、金錢等交給對方;不要隨便在合同等文件上簽名,簽名前一定要看清楚條款;遇上廣告中強調待遇優厚、工作輕松的,要特別小心;有的公司只有電話而無名稱,也應當注意,去面試、應聘時,最好有同學、親友陪伴。
如何在暑假打工期間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呢?張鵬說,在打工時要注意所從事的工作是否有違法的行為,是否有危險性,是否有勞動保險,公司是否穩定,證件切勿隨意讓人使用,同時應當事先和打工單位談好薪金、工作時間。有一點暑假打工的大學生務必要小心:勤工儉學不受《勞動法》約束。按勞動部有關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不受《勞動法》約束,可以不簽勞動合同;在校生如在勤工助學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也不能定性為工傷。因此,暑假打工的學生們應與用人單位在自願、公平、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在有協議的條件下,如發生報酬上的爭議或傷亡事故且協商不成,方可依據《民事訴訟法》向法院起訴,或請求根據民事傷害賠償的有關規定執行。
此外,在訂立打工協議時,要提防以下幾種合同:口頭合同,因為無字據為證,一旦發生利益糾紛,學生利益很可能受損;一邊倒合同,合同內容偏向用工者;簡單合同,內容簡單、含糊,缺少必要的細節約束;生死合同,要求打工者『工傷自理』,這明顯不符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抵押合同,要求打工者把一些證件、財產抵押給用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