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9日訊(衣曉峰 馮佳音 記者杜筱) 記者29日從黑龍江省衛生廳了解到,為突出社區衛生服務作用,更好地滿足社區居民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日前,省衛生廳發出通知,確定將精神病防治和結核病控制工作納入全省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范疇。
通知要求,在區級衛生部門領導、組織、協調下,以社區和街道為單位,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每個街道成立若乾個由居委會乾部、社區衛生人員、患者家屬及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員組成看護小組,對所轄區內的精神病人定期隨訪、記錄病情、監督按時服藥和康復指導。
對轄區內已確診的精神病患者,每人建立病歷卡片,由病案管理人員統一保管,每月統計上報一次。遇有新發的病人或復發的病人,接到電話呼救時,醫護人員要立即出診,一般情況下應在15分鍾內趕到現場。出診時,若遇有患者躁動、傷人、有嚴重的自殺行為時應立即轉診,並按轉診制度執行。
對新發精神病人,要在72小時內上報並建檔、立卡;對失蹤、走失、死亡的精神病患者須在72小時內上報;對病情加重或擾亂社會治安的病人,應及時聯系當地精神衛生機構專科醫生會診,做出妥善處理並及時上報。要督促患者堅持服藥,定期隨訪,對病情穩定的兩個月隨訪一次,對病情不穩定的隨時隨訪。
通知要求,社區衛生工作人員發現肺結核可疑癥狀者,應及時轉診到本社區所屬的結核病防治機構。對前來就診的肺結核可疑癥狀者,一經發現,應立即開具三聯轉診單,一份交給病人,一份送達所轄結核病防治機構,一份自存,並填寫轉診記錄。
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接到本地結核病防治機構的追蹤通知單後,應在3日內根據追訪通知單的地址,追蹤並動員患者前往轄區結核病防治機構進行登記和治療,同時對每例病人全療程訪視不少於4次,訪視的主要內容包括健康教育、核實服藥情況,督促患者按期到門診取藥和復查。
通知強調,地方衛生行政部門須認真制定社區結核病防治計劃和管理規范,組織開展對社區醫務人員結核病知識的培訓,督導檢查評估本地結核病控制情況。結核病防治機構須認真指導社區開展肺結核患者發現、報告、登記、治療和管理工作,設立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對結核病人的督導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