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3日訊 日前,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燃油補貼方案正式確定,每輛出租汽車燃油補貼費為8460元,6月30日正式發放。發放『油補』是一件好事,但拿到『油補』如何分配在一些車主、受僱司機、白夜班司機之間,引發了一系列紛爭。
『油補』到底該給誰?這個問題近日在出租車行業爭議不少。市運公司的石先生是一位車主,他僱傭了一個夜班司機。對於『油補』一事石先生認為,車是車主買的,而且還要負責車輛的保險、保養和維護,以及所有向政府繳納的稅費,甚至要承擔司機肇事逃逸連帶的責任和風險。雖然司機受僱於他們,但每天除了上交固定的『份錢』,剩餘收入全部是他們自己的。而且油價上漲後,為了給司機們減少壓力,車主提前半小時將車交給受僱司機,半個月出滿勤還免兩天的『份錢』。『總之,出租車公司會直接把油補發我,跟司機根本就沒什麼關系。』
大眾出租車公司一名被僱傭的司機田師傅說:『車是我跑,油是我加。這補貼有啥道理沒我的份兒呢?現在油價漲得這麼快,活越來越不好乾,收入一再下降,現在好不容易盼到發油補,沒想到這錢還要進了車主的腰包。』
天鵝出租車公司的李永娟說,每年因為油補的事情,在出租車行業都會引起一系列的糾紛。除了車主與被僱傭司機之間,還有白班司機和夜班司機之間的糾紛。她的一個朋友孫師傅去年發放油補時,因為和夜班司機分配不公,鬧得不可開交。孫師傅認為,自己開白班,耗油量比夜班大,『份錢』比夜班交得多,應該多得。而開夜班的司機認為,白班是耗油多,可活兒也多,掙得也多,應該平均分配。最後,由於沒有分配明白,倆司機不歡而散。
采訪中,天鵝出租車公司的孫師傅向記者反映這樣一件事,他的一個朋友,在5月份的時候將車過戶給別人了,由於『油補』包括前6個月,他就去找新車主商量這筆錢的事情。可沒想到新車主表示,他現在是車的所有權人,理應是合法的油補受益人。而他的朋友認為,他在上半年因油價上漲受了損失,政府發放油補,他應該拿到上半年的補貼。目前,雙方僵持著。
對於分配油補一事,天鵝出租車公司車主孫寶村說,這主要在於車主和司機之間的溝通和協商,不能因為這點錢傷了大家的和氣。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油補』發放後,類似於這樣的事情不在少數,如何權衡各種利益關系?哈市出租汽車管理處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家的規定,油補發放的最基本原則是:誰加油誰受益。一旦發現車主不給受僱傭司機『油補』錢的情況,司機可以直接反映到出租車所在公司,由公司進行協調解決,如果公司解決不了,交由出租汽車管理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