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3日訊 倆好友摔跤比勝負,一人不慎被摔傷致死。雖然事先立了『生死狀』,但仍未免於刑責。近日,北安市人民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村民楊某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
今年3月,北安市某村的劉某、楊某和其他一些好友為同村的一位朋友慶祝生日。飯後劉某心血來潮,想與楊某摔一跤。楊某說:『我一只手就能贏你,沒意思,再說把你摔壞了我負不起那責任。』劉某很不服氣,就說:『沒事,我不用你負責,我們寫「生死狀」,摔壞了都不用對方管。』在其他人的慫恿下,二人當場立下『生死狀』,約定造成傷害互相不負責任。然後二人在地上畫了一個圈,說好不能出圈,三局兩勝定輸贏,楊某一只手對劉某。結果劉某三跤均被楊某摔倒在地,倒地後受傷,家人將其送到醫院診斷後回家養傷,結果於四日後死亡。
經鑒定:劉某系生前胃破裂、腸破裂形成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死亡。楊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批准逮捕,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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