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開第八次常務會議
討論並原則通過《發展中醫藥條例(草案)》、《省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規定(草案)》
東北網7月3日訊 ( 黑龍江日報記者 賈輝 東北網記者 高長利 )3日下午,省長栗戰書主持召開省政府第八次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黑龍江省發展中醫藥條例(草案)》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規定(草案)》。
會議認為,我省野生藥材資源豐富,具有發展中醫藥的良好基礎。重新制訂《黑龍江省發展中醫藥條例》,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及部門發展中醫藥事業的職責,明確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有利於維護群眾的身體健康和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有利於推動我省中醫藥對外交流,有利於推動我省中醫藥事業加快發展。會議要求,條例正式頒布後,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規定,切實履行好支持中醫藥發展的職責,確保條例的權威性和執行力。要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要充分發揮我省得天獨厚的自然和生態優勢,加大『北藥開發』力度,搞好具有我省代表性的特色中草藥種植、加工,盡快形成中草藥品牌和產業。
會議強調,制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規定》,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重要舉措,是提高制度建設質量的必然要求。省直各部門、各市地人民政府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宣傳,強化培訓,保證各項規定要求落實到位;要在發揚民主、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做好協商協調,確保法律法規的立項、起草、審議和頒布等環節順利進行。省政府法制機構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規范立法,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促進依法行政,使立法工作更有利於社會和行政管理,更有利於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
會議還研究了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等工作。
會議決定,《黑龍江省發展中醫藥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規定(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實施。
省政府常務會議組成人員出席會議,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