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5日訊 今後,如果哈爾濱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市相關政府工作部門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可以省去以往四處奔波勞頓『告官』之苦,而直接將『告官』材料——行政復議申請送到一個專門的機構,即位於市政府信訪接待大廳的哈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只要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該辦公室會把復議申請直接轉給有關行政復議機關進行處理。
據介紹,哈市有各類受理行政復議申請的機關100多個,形形色色的行政案件經常讓百姓一頭霧水。為了方便群眾,7月1日,哈市政府正式頒布並施行《哈爾濱市集中接收轉送行政復議申請辦法》。以後,群眾無論對本市哪個部門提出的行政復議,都可以交到哈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由他們集中接收並轉送相關行政復議機關,同時監督其受理情況。
《辦法》明確了集中接收轉送行政復議申請的范圍包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區、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區、縣(市)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或者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派出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區、縣(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規授權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四)其他屬於區、縣(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管轄的案件。
《辦法》規定,對市行政復議受理辦公室轉送的明確要求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應當進行立案審查。
責任編輯: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