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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30年:喚醒青山播種人
2008-07-09 16:56:5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陳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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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慶珠 陳淥攝

  東北網7月9日訊 1981年,楊慶珠受農村包產到戶的啟發,與葦河林業局簽訂了承包荒山荒地的個人承包合同,成為我省乃至全國第一個擂響林業改革大鼓的人。27年來,他與改革的中國一起成長、一起前行:他承包的林場由計劃經濟模式向市場經濟漸變,先後培育出人工林4500畝、植樹一百多萬株,使3495畝的國有天然林蓄積增加6萬多立方米。

  林區工人『懵懂』轉身

  個人承包雛形初現

  因為對幸福生活的向往,他從山東來到了黑龍江,1981年改革的曙光終於照進了這座大山,從此,他的生命也掀開了嶄新的一頁

  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打響了中國農村改革的『第一槍』,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命名的中國農村改革迅速蔓延全國,給我國農村帶來了舉世公認的變化。而此時,在遙遠的黑龍江,葦河林業局基建處職工楊慶珠正為自己的『身份』苦惱著。

  1958年,19歲的楊慶珠告別了家鄉貧瘠的土地,來到了葦河林業局基建處當上了一名搬運工。

  1974年,基建處下的基建大隊讓他帶領大家建個青年點,楊慶珠組織130多人上山開荒種地、養豬,山下的幾十人開起了磚場,一年算下來,他們的收入比正式職工還高,而且還用餘下的錢蓋了300多米的房子。楊慶珠又被調到平林林場東北岔創辦另一個青年點。1978年楊慶珠再次被調到葦河林業局更偏僻的九公裡林場來建青年點,楊慶珠感到自己就像一塊可以隨意被搬動的磚頭,但如何纔能改變現狀呢?

  這時已經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點燃了楊慶珠要改變自己命運的激情,他向組織提出條件,他要自己投入、自負盈虧建設一個養豬場,組織上不要再派乾部來乾預他的管理和經營。這就是個人承包的雛形,但那時在邊遠的葦河林業局還沒人敢碰這個敏感的字眼。就這樣一個『一個公章、兩本賬』的青年點開辦了,楊慶珠個人投資開了60畝荒地,並投入100元錢買來種子,種了玉米和大豆,秋後賣完糧,給所僱工人按每月51元開了工資,將剩下的錢又買了10頭豬;第二年他在報紙上看到一條需要大量葵花子的信息,就改種葵花子,當年瓜子從每斤0.27元漲到0.55元,開完支後,楊慶珠用餘款買了一個拖拉機,之後又改種小油瓜子300畝,到年底他們的賬上已剩了3萬多元錢。但因為當時他們買拖拉機沒經審批,上級主管部門凍結了他們的資金,這時,楊慶珠感到僅有自主經營權還是不夠的,他開始對明晰的產權是那麼渴望和向往。

  1981年的中國個體經濟已露出了冰山一角。這一年國家也出臺了森林保護經營責任區的文件,這一切為楊慶珠贏得了機會。經葦河林業局、西平林場和楊慶珠三方協商後,楊慶珠與林業局簽訂了為期十年的《森林保護經營責任區協議》:負責保護經營667公頃國有林地及其它資源。其它荒地經個人投入後所獲得的收入歸個人所有。

  1981年10月24日,在這個初冬的日子裡,楊慶珠拿到了這份沈甸甸的個人承包合同,此刻,他感到,他生命的春天到來了!

  躬身自親『歸隱』山林

  種下希望捧出綠色

  政策的松動、完善,激發了他極大的勞動熱情,從此,荒山、荒坡和200公頃水濕地裡,種下了他新的夢想

  1988年,楊慶珠所隸屬的葦河林業局被國家確認為改革試驗區。這時,楊慶珠在原有協議的基礎上,又與林業局簽訂了為期20年的《國有林地承包經營合同》,並進行了公證。其實這份合同當時並沒有觸及到產權和資本的歸屬問題,但還是給20年前的楊慶珠吃了定心丸。

  從此,他把全部的心血、深情都傾注給了九公裡林場。到目前為止,他自費種的100萬株樹中已經有40多萬株成材,其中楊樹的胸徑已超過0.5米。人工林木材蓄積量累計增加3.5萬多立方米。23年來,楊慶珠承包看護的林子,沒著過一把火,沒丟過一棵樹。

  山上的樹種滿了。楊慶珠決定帶領家人開墾山腳下那野草叢生的200公頃水濕地。從1989年開始直到現在,每年的初春,他都會帶著家人站在沒膝的冰水裡挖溝、開荒。目前,這片水濕地裡已植樹1000畝,已有成林水曲柳47000棵,開墾農田300畝。而這300畝農田就是楊慶珠一家人的飯碗,為了有更多的錢開荒、種樹,他們仍過著清貧的生活,但那滿目的青山、綠樹讓他看到了富裕的希望。

  自家林子『困住』自己

  明晰產權任重道遠

  隨著森林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楊慶珠家庭林場產權主體不明晰,資產界限不清等一些深層次問題日益突出,他祈盼著林權證,祈盼著主管部門給他一個明確的答案

  楊慶珠承包荒山27年,成為龍江造民有林的先行者;他沒用國家一分錢,植樹100多萬棵,使方圓743公頃的荒山野嶺變成了一座綠色寶庫。但20多年來,他與林業局簽的協議只強調了經營權,現在自己種的樹成材了,可楊慶珠一家只能望『樹』興嘆。

  這是因為他個人擁有的那片林子,在1998年的時候被林業局劃入了重點國有林區的公益林。對待公益林,國家的政策是嚴禁采伐。由此而引發的苦惱是,眼見成熟的樹不能伐,眼見病倒樹不能清理,眼見樹擠樹不能撫育。按市場價格算來,楊慶珠名下有這麼多的樹,他應該是個千萬富翁了,可因為沒有林權證,他只能一貧如洗。

  楊慶珠和30年前大多數勇敢的『弄潮兒』一樣,懵懂地邁進市場經濟的大潮裡,30年後,他們的命運各不相同,而楊慶珠因為沒有及時地思考並在合同裡觸及產權問題,今天終於被自己造的林子困住了。

  而目前,讓楊慶珠更苦惱的是,20年前他與林業局簽訂的《國有林地承包經營合同》已經到期,雖然按照物權法規定,只要他願意,他就可以優先續簽合同。

  但在新合同裡,相關部門卻增加了一些讓楊慶珠邁不過去的『門檻』:如對於非林項目要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後纔能經營,200公頃水濕地裡不能再林糧間種,要全部退耕還林。這就意味著沒有工資、沒有護林費、不能伐樹的楊慶珠一家,從此也不能從地裡『找食』了。如果不再續簽合同,1999年後楊慶珠種下的47000棵沒有劃歸國有公益林的樹苗,就要移走。

  風中,楊慶珠久久地望著那幾萬棵命運多舛的樹苗,出路何在?

  

  尾聲

  《物權法》的頒布讓私有財產得到了法律的保護;新《勞動法》又將勞動價值提高到至高地位;比農村改革晚了近30年的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已經在我省伊春拉開了帷幕;改革開放30年後的中國正走上更規范的市場化、法制化的軌道……這一切還不足以照亮楊慶珠那黯然的雙目嗎?讓我們祝福他吧,這個滿懷激情勇敢地敲響林業改革第一鼓的老人,這個為我們的共和國奉獻了一片青山的勞模!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