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7日訊 哈爾濱市通過3條標准來確定廠辦大集體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標准。昨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作客由市政府主辦的『中國哈爾濱』網站在線訪談欄目,就『哈爾濱市廠辦大集體企業改革工作』等相關問題與網友進行了在線交流。據悉,哈爾濱市廠辦大集體改制涉及1000多戶企業、10餘萬人。
注意3條補償金標准
1.經濟補償按職工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的,補償金標准以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單位。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准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3倍的,按不高於當地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計算。企業生產經營不正常,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市、區屬企業經濟補償金的標准按照不低於去年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實發468元,其餘額用於職工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縣(市)經濟補償金最低標准由當地政府按照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准的100%—130%確定。
3.計算補償金年限時,職工的工作年限截止今年12月31日。今年12月31日前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由於職工個人原因離開工作崗位時間,不計算工作年限,在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扣除。
養老金醫保特別規定
養老保險———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被用人單位錄用的,由單位為其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實現靈活就業的,由職工個人按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續接手續。
醫療保險———企業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重新就業的,隨新的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的,可按照《哈爾濱市困難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試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也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企業未參加醫療保險,但符合《哈爾濱人民政府印發<關於破產、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住院醫療統籌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規定的企業,可為退休人員辦理參保手續。辦理截止時間為今年的11月30日。如何認定在職職工
在職職工是指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2006年12月31日前在冊,並且在改革結束前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尚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職工,包括在崗、混崗(未參加國企改革)、離崗職工。其中,離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前連續離崗時間達一年<含一年>以上)包括停薪留職、協議保留勞動關系、休長假、長期學習、『兩不找』、內退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