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9日訊 為做好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日前,哈爾濱市出臺了《哈爾濱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並從即日起開始施行。據了解,這是哈爾濱市首次以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出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
《辦法》中規定,隨軍前有工作的,應當接收和實行指令性安置;無工作的,應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做出相應安置;下崗的,應免費進行一次培訓,推薦就業。
符合安置條件的隨軍家屬,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3個月內落實接收單位;隨軍家屬應當自接到安置通知書之日起1個月內到接收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報到上崗或不服從安置的,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另行安置。
用人單位在優化組合或競聘上崗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安排隨軍家屬。單位裁員時,一般不得裁減隨軍家屬。隨軍家屬確因企業停產或生產經營有困難等原因被裁減的,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失業期間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據了解,經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隨軍家屬(必須有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證明)從事個體經營的(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自領取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免收工商管理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就業服務機構參照下崗職工的相關規定,為未就業隨軍家屬提供免費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服務。隨軍家屬未就業期間可憑團以上政治機關的證明,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進行一次免費培訓。對培訓合格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頒發相應的技能證書,優先推薦就業。隨軍家屬的檔案由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就業服務機構托管的,免收檔案托管費用,人事代理費用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