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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神婆』作法騙錢被判三年 自稱從不詐騙
2008-07-22 14:39:32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仲偉 劉蕾蕾 范越 李木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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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22日訊 一個僅有初中文化的吉林農民,到哈爾濱以後,搖身一變竟成了『神的代言人』,頻繁使用『換心髒』、『降天火』等所謂法術替人治病。近日,現年44歲的『神婆』張某因犯詐騙罪,被平房區法院判刑。

  2005年,暫住平房區平新鎮三家村的張某認識了正因父親患病臥床不起著急的姜某。能言善道的張某立即向姜某鼓吹自己是神的使者,被神授予了可以醫治疾病和趕鬼的『特權』,可以通過『換心髒』、『降天火』的法術,給姜某的父親『治病』。『作法』後,張某聲稱姜某父親的病已經治愈,並收下8000元『酬勞』。事有湊巧,姜某父親事後病情略有好轉,張某也因此更加鼓吹自己的『神力』。

  2005年下半年,張某遇到兒子患病的肖某,便又故伎重演。騙取肖某的信任後,不斷以各種理由讓肖某為其購買包括液晶電視、攝像機、筆記本電腦在內的總價值人民幣五萬餘元的物品。『療程』結束時,張某額外又獲得一萬餘元的現金『酬勞』。就這樣,從2005年端午節至06年年末,張某用同樣方法為其他人求福保平安,騙得現金約5000元。

  2007年7月,警方通過群眾舉報,在張某的住處將其抓獲。被捕後,張某一直為自己『辯護』,聲稱所得錢物都是對方主動送來的,並不是詐騙。

  平房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迷信騙取他人巨額財物,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終,平房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責令其退還騙得款物,並處罰金73487.10元。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