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30日訊 連日來,記者就部分中小學校關閉操場大門等問題進行追蹤報道,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在輿論和群眾呼聲面前,曾被關閉的學校操場大門又重新開放。近日,就學校操場開放等問題,部分專家和市民向社會呼吁,哈爾濱市中小學校開放操場亟待立法規范。
市政協王德豐等委員認為,公辦學校操場是政府多年投資的結果,屬社會公共資源,應該讓市民享受和充分利用,達到健身的目的。目前國內其他城市的學校公共資源都進行了開放和廣泛利用,哈爾濱市關於中小學校操場開放的政策,符合廣大群眾的利益,但這種公共資源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使學校操場開放走了彎路,這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反思。
專家評語:公共資源沒有法律法規規范,學校操場開放與否,無人監督檢查、無人問責、無人追責,形成了法規監督處罰空白。
南崗區省直離休乾部趙洪強認為,2006年5月9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市區中小學校操場面向社會開放的通知》,但對不開放操場的學校,究竟誰來監督、檢查,誰來對符合條件但拒不開放操場學校進行處罰等,《通知》中沒有規定,這是《通知》的欠缺,因此造成開放『一陣風』,兩年後,許多學校操場大門緊閉。
專家評語:《通知》不是法律法規,《通知》只是行政性文件。要想杜絕開放『一陣風』,就必須建立健全適合哈爾濱市實際的關於《哈爾濱市中小學校操場向社會開放的規定》地方法律法規。
據市教育局有關部門介紹,各區開放多少學校操場,由各區教育局上報區級政府批准,開放學校操場由各區教育局管理,市教育局只負責領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公益崗工資,然後下發到各區教育局,各區究竟開放多少學校操場,由各區教育局掌握,市教育局沒有監督檢查職能。各區教育局主管部門認為,沒有部門規定該區究竟該開放多少學校操場,學校可自行掌握。
專家評語:目前,哈爾濱市學校操場開放法律法規處於空白,造成群眾監督空白;造成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空白;造成處罰空白等。
據了解,2006年5月後,在市政府等有關部門的關注下,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在市財政緊張的情況下,拿出了166名專門管理開放學校操場的公益崗,並由市財政、勞動等部門,每月向管理學校操場的公益崗下崗職工發放工資及『三險』。
同時,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通知》精神,市體育局在體育器材緊張的情況下,特地向開放操場學校撥出300套籃球架子和乒乓球案子等,供群眾在開放學校操場晨練使用。據了解,由於這些體育器材使用情況模糊,今年體育器材停止撥發。據調查,市政府撥出的學校開放操場公益崗使用情況出現了許多問題。市體育局撥出的300套體育器材,究竟有多少在為晨練群眾使用,這也是個未知數。
專家評語:由於沒有法律法規約束,公益崗、體育器材等使用情況,是一本糊涂賬,目前亟待建立一整套檢查監督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