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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教授建議專項立法用長效機制保護庫區
2008-08-04 11:03:4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馬智博 韓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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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4日訊 針對黑龍江日報日前刊發的《松花江變身水庫期待管理昇級》系列報道,哈爾濱工業大學市政環境工程學院教授馬軍接受采訪時表示,松花江成為水庫後,治理污染仍是當務之急,同時,還需要通過立法用長效機制保護庫區環境。

  『松花江目前面臨的問題,和三峽工程蓄水後出現的情況十分相似。』馬軍教授告訴記者。

  據了解,2003年三峽工程蓄水,有關部門統計,當時三峽庫區排放的工業廢水中,近三分之一未達標,庫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不到一成,對長江水體造成了污染。受山洪、暴雨、沿江工程建設影響,大量生態、生活垃圾湧入三峽水庫,形成大面積漂浮帶,一度威脅到庫區的水質和航運安全和三峽樞紐工程的正常運行。

  為保護三峽庫區的水環境,2003年三峽庫區開始實施漂浮物清理,至2005年兩年多時間內清理各類漂浮物20多萬噸。作為三峽庫區腹地的重慶市通過出臺一系列庫區管理的法律法規、改進清漂工具,建立清漂作業隊伍等措施,建立了庫區水域管理的長效機制。與此同時,國家投入400億巨資,通過建設、改造污水處理廠等措施防治三峽庫區及上游水污染。

  借鑒三峽庫區經驗,馬軍教授建議,治理污染仍然是松花江成為庫區後的當務之急,哈爾濱市相關部門應加大治理污染的力度,把住沿江排污口,盡量減少污染物排放。與此同時,盡快對松花江庫區管理進行立法,出臺管理法規對庫區進行依法管理。通過立法劃定庫區內的保護區、功能區,並對庫區規劃、功能區的劃分、建築物標准、庫區養殖業、旅游行業、服務行業等作出法律規定,依法加強庫區管理工作。同時,加強庫區內漂浮物清理力度,以及漂浮物的清理和垃圾雜物的收集外運。相關部門可以考慮在庫區段各河流入江口設置攔污柵,對污物進行清理,並在冬季封江後,加強冰面及岸邊垃圾、污物的清理工作。只有通過立法等手段建立庫區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纔能更好地保護松花江兩岸的秀美風光。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