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老人寄養中走失身亡 老年公寓賠款7000元
2008-08-04 15:06:2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賈晉璇 馬智博
東北網8月4日訊 哈爾濱市一市民將『半自理』父親寄養在老年公寓,老人不慎從公寓走失,後經醫院搶救無效身亡。由於事先和老年公寓簽訂了免責條款,最終法院判決,老年公寓只賠償老人搶救期間的住院費。
2006年2月,哈爾濱市民鄭某將父親送到汪某開辦的老年公寓。雙方簽訂協議約定,老人屬於半自理,自願出門活動,出現一切情況,公寓概不負責,鄭某每月支付汪某服務費500元。2006年9月2日,鄭某父親出門散步遲遲未歸。9月5日,老人在道外區某小區門洞內被人發現,雖經醫院搶救,但因急性腎衰竭在醫院死亡。住院期間汪某支付醫療費7000元。
事後,鄭某將汪某訴至法院,認為父親的走失及死亡與汪某看護不周存在因果關系,請求法院判決汪某賠償125538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鄭某的父親是否患有老年癡呆癥無其他有效證據證明該事實,且汪某經營的老年公寓沒有做出『半自理』老年人應享受何種待遇的承諾。特別是鄭某在與老年公寓簽訂的免責條款中並沒有提出異議,因此鄭父自行出走丟失的損害後果與老年公寓之間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但公寓與鄭某之間存在服務合同關系,因此老年公寓對此亦有管理責任。汪某在鄭父住院治療期間所墊付的7000元醫藥費,可作為鄭父意外走失的適當補償。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