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我和妻子結婚10多年了,妻子患上尿毒癥後,花盡了家裡的積蓄。前不久,妻子突然提出離婚,並拿出一張借據。借據上說,妻子向其姐借款8萬元用於治病,還拿出了一張由公證處公證的說明。如今,妻子要求我和她一起償還這筆債務。請問,經過公證處公證的借據是真實合法的嗎?市民楊先生
相關答復:
新樂律師事務所律師侯東梅說,從楊先生妻子進行公證的公證處了解到,其所出具的公證書內容只證明楊先生的妻子在借據上的簽名、按手印均屬實,公證機關並沒有證實借據內容真實合法。所以,楊先生的妻子所持借據的公證書不能證明借據合法有效。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