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8日訊 『違章車在停車場存了4小時要交300元停車費,還不給票據,讓人不能接受。』近日,因哈爾濱市大耿家轉盤道一處交通部門違章專用停車場收費高還不給票據,貨車車主房春艷向哈爾濱市物價部門進行了舉報。物價部門調查發現,該停車場收費申請還未獲批。而在物價部門進一步調查期間,記者發現,該停車場仍在違規收費。
4日4時,外地貨車車主房春艷的車在哈爾濱市因違章被查扣,車輛停放在指定的位於大耿家轉盤道的交通部門違章專用停車場中,8時,房春艷辦好了放車單後到停車場提車,被告知要交400元,後經討價還價,交了300元,沒有票據。房春艷對收費這麼高表示懷疑,向哈爾濱市物價部門進行了舉報。
5日,哈爾濱市物價部門介入調查,停車場內一男子解釋,因為當時房春艷說話態度不好,他一生氣,就多收了錢。他表示會把多收的錢返還給房春艷,並強調,只對房春艷1人多收了費用。
哈爾濱市物價部門表示,該停車場提交的收停車費申請,物價部門並沒有給予批復,也就是說,該停車場無收費資格。該男子解釋,因為該停車場剛遷址到這裡,所以手續沒辦下來。
7日8時,記者來到這家違章專用停車場,鐵柵欄門緊鎖,只有拿單據纔允許進入。一個穿黑衣服的司機告訴記者,他的依維柯因改裝被省交通稽查扣了,車停在裡面。13時40分,黑衣男子將車開出來,他告訴記者,他交了150元的停車費,沒有票據。
7日,記者從哈爾濱市物價局了解到,根據2008年6月1日實施的《哈爾濱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暫行辦法》中規定,因違章在違章專用停車場中停放的車輛,按24小時一晝夜收費。收費標准為,摩托車6元,小型車12元,中型車18元,大型車24元,超大型車30元,超過這個標准,均屬於違規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須向市價格主管部門提出定價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費。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須同時給付稅務票據。沒有票據進行收費的,停車人有權拒絕交費。
如果您有違章專用停車場違規收費的線索,請撥打熱線電話:8694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