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發揮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全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任務順利完成,近日,黑龍江省財政廳、省環保廳聯合下發通知,從2008年開始,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對《規劃》中的工業治理項目給予資金補助。
補助項目范圍為列入《規劃》中已建成並發揮減排效能的工業治理項目。黑龍江省財政廳、省環保廳共同進行項目審核,依據項目總投資額和化學需氧量實際削減量,核定補助金額。具體申報需提供黑龍江省發改委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已通過驗收的項目需提供項目驗收報告,正在試運行的項目需提供當地環保部門對項目試運行的批復。除此之外,還需向黑龍江省環保廳上報化學需氧量削減量核算依據、過程和項目減排檔案。近3年已經通過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給予補助的項目不予考慮。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