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的暫行規定》
近日,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發出通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各市(地)和省直各黨(工)委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指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是新形勢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任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城鄉一體黨員動態管理機制的新舉措,對於增強流動黨員的黨性觀念、組織觀念和歸屬感、責任感,引導廣大黨員在全省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中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
《規定》針對新形勢下流動黨員流動的特點和規律,系統總結了全省各級黨組織在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經驗做法,體現了《黨章》和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要求,在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重點環節上做出了一些具體規定。
在黨組織設置方面,明確了在外出流動黨員相對集中的地方建立黨組織,凡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的,原所在黨組織應在他們中建立黨小組或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使流入地與流出地基層黨組織協調一致、資源共享、功能互補,黨員無論流動到哪裡都能夠受到黨組織教育管理。
在流動黨員組織關系管理方面,要求黨組織對外出地點、外出時間都不確定的流動黨員,要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地點或工作單位相對固定,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的流動黨員,一般應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因公或因私出國(境)的流動黨員,不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戶口遷出異地定居的離退休黨員,組織關系應轉到戶口遷入地黨組織。
在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方面,明確了堅持『業餘、靈活、多樣、實效』的原則,充分運用遠程教育、電話教育等手段,采取郵寄學習資料、建立黨員教育培訓網站等措施,對流動黨員進行教育。基層黨校要定期對流動黨員進行集中教育。流出地黨組織要充分利用春節、『十.一』等長假流動黨員大批返鄉的有利時機,組織黨員集中學習。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信息平臺,通過手機群發短信的方式與流動黨員進行信息溝通。積極嘗試創建流動黨員紅色教育基地、舉行網絡黨日活動等方式,努力解決流動黨員『活動無場地、時間無保證』等實際困難。同時還明確了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建立流動黨員諮詢服務電話,在街道社區、農村鄉鎮建立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服務中心或服務站,整合資源、豐富功能,為流動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發揮作用、開闢就業渠道、勞務維權、子女就學提供服務,切實幫助流動黨員解決實際困難。
《規定》指出,省委組織部每年對全省流動黨員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抽查,市(地)黨委組織部門每半年對流動黨員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基層黨委定期分析流動黨員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問題,研究加強教育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意見建議,每年年底逐級上報流動黨員管理工作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