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6日訊 王清林何許人也?竟然在國家森林公園毀林建『別墅』。連日來,記者多次試圖采訪王清林核實情況,但幾經周折也沒有找到他本人,王清林似乎有意玩起了『隱身』。
記者通過114查號臺,查到了五常市糧食局財務室和辦公室的電話。20日下午3時許,記者致電王清林的工作單位五常市糧食局。該局財務室的一名女工作人員表示,她好長時間沒有看到王清林來單位上班了。
記者隨後撥通了該局辦公室的電話。一名工作人員說:『王局長好幾天沒來了。』記者追問:『是出差了嗎?還是在開會?或是在休假?為什麼沒有上班?』這名工作人員有些不耐煩地說:『別問我了,我什麼也不知道。』隨即掛斷了電話。
21日下午,記者再次致電五常市糧食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王清林有半個月沒來上班了,至於為什麼沒來上班,他不清楚。
接下來的幾天裡,記者數次撥打幾經周折獲得的王清林手機,但均提示手機已經關機。
記者又找到王清林負責的光輝糧庫,一名自稱姓劉的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電話中非常乾脆地告訴記者:『王清林不在,已經出國了。』
五常宣傳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誰也找不到王清林。』
而記者試圖從辦理毀森林建『別墅』案件的哈爾濱市林業森林公安局了解點情況,被告知:『案件還在審理,現在還不能說。』
王清林,有多重身份。五常市糧食局副局長,兼任五常光輝糧庫主任、石廟子農牧有限公司董事長。
記者向五常市龍鳳山森林公園一名女收費人員詢問,公園內的『別墅』是誰蓋的。對方立即告訴記者『都是王清林的』。旁邊的一名男青年也附和說:『對,是他的,要看『別墅』得坐船。』
在水庫邊,一位船主告訴記者:『王清林在水庫邊上的森林裡有3座「別墅」。要坐他的船,看三處『別墅』收費150元。』
『別人誰敢蓋啊,這事兒大家都知道。』看護水庫的一個中年男子告訴記者,『真可惜啊,有的樹都長了100多年了,我們捨不得砍,更不敢砍。要是我們砍了,肯定得坐牢。』
難道砍樹時沒有人發現嗎?一位參與調查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砍樹的責任人曾被當地派出所傳喚,但最後卻不了了之。』
多次向和有關部門舉報王清林毀林建房的劉全民說,蓋『別墅』的王清林在五常可以『呼風喚雨』,有人稱他為『大佬』。
在采訪中,劉全民還給記者透露這樣一個信息:五常市郊的杏花山也被王清林圈佔了,在裡面修圍牆、建酒店。
記者日前來到位於五常南郊的杏花山。經過兩道大門遇到一處岔路口,記者向右走出數百米後,在山坡上看到一個正在建設的樓宇,高三四層,雖然沒有建完,但能看出建築風格有些古典。在現場的工人告訴記者,這裡要蓋一處生態酒店。記者返回岔口向左走,發現在半山處,有一人多高的圍牆,蜿蜒曲折順山而建,牆頭留有類似與長城一樣的垛口,每隔500米左右就有一座像烽火臺的觀景小樓。
入口處兩扇鐵大門緊鎖,裡面有幾頭梅花鹿在覓食。往裡看還有石刻和雕塑。自稱在這裡工作的一位中年男子告訴記者,這裡已經承包給石廟子糧庫了,這個糧庫的的負責人是王清林,這裡要建公園。記者想要進入采訪,但被拒絕。『裡面有梅花鹿,剛割完角,梅花鹿會傷人,外人不許進入。』
記者站在高處看到園內有幾棟紅藍相間的『別墅』掩映在樹叢中。有居民介紹說,山上的樹全是市民栽的,樹齡長的已有幾十年。三年前,連山帶樹全都承包給了一個糧庫的領導王某,他用圍牆把整座山圈起來,鎖上大門,從此再也不讓市民進了。『這哪是在建公園,分明就是在建私家花園!』一位居民氣氛地說。
這個工程是否像知情人所說的那樣也沒有審批手續?據五常市林業局局長杜澤春介紹,2005年,五常市林業局和五常市『石廟子農牧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杏花山森林公園承包合同,王清林享有經營權和使用權,在不破壞原有生態的前提下,按著總體規劃,進行開發建設。但合同中也明確規定,公園建設必須按規劃設計進行施工,私建、亂建項目林業局有權制止並取消。
杜澤春稱,承包事宜是2005年五常市政府在一次會議上作出決定的,有政府會議記要記錄。
但記者從五常市建設局和國土資源局了解到,這兩個部門均沒有審批開發杏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