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6日訊(記者 韓晶)記者從省人事部門了解到,2009年黑龍江省公務員考錄筆試擬定於2008年11月1日上午8點30分開始。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一般職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安、司法、檢察、法院等有特殊專業要求的職位,在公共科目筆試基礎上加試專業科目(詳見《招考計劃》)。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分為綜合類(A類)職位和專業類(B類)職位兩種。A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和《申論》(A)兩科;B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B)和《申論》(B)兩科,每科各以百分計,總成績均為200分。
報考公安和司法系統部分職位的考生加試《公安專業基礎知識》和《監獄勞教專業知識》,報考檢察系統部分職位的考生加試《檢察專業知識》,報考法院系統部分職位的考生加試《審判專業知識》。每科獨立成卷,滿分100分,並統一納入公共科目考試,成績累加到筆試總成績中。
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由市(地)和省直各招考部門商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另行確定後在面試前組織實施。
報考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考生,加試微機打字速度技能測試(標准詳見《招考計劃》)。報考法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加試體能測試。
公共科目筆試以《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錄用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黑龍江省2009年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依據。考試大綱在黑龍江省人事編制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免費下載。本次考試公共科目不指定用書,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擬定於2008年11月1日(以准考證上的時間為准)。
上午8:30-10:30《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B)
上午11:00-12:00《公安專業基礎知識》、《監獄勞教專業知識》、《檢察專業知識》、《審判專業知識》;
下午13:30-16:00《申論》(A、B);
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其他證件均無效)。每名考生需准備黑色碳素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