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8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人纔服務局獲悉,2008年高校畢業生的改派工作從即日開始。凡不到《報到證》開具單位報到或到《報到證》開具地點以外人事部門存檔、落戶的畢業生均需要改派。
據了解,黑龍江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報到證》改派工作由省教育廳辦理,省教育廳簽發的《報到證》開到某人事局的,三年內可辦理改派,開到工作單位的,一年內可辦理改派。超過上述期限的,不予辦理改派,按在職人員辦理調動手續。外省簽發的《報到證》改派期限,按外省的規定辦理。
其中,《報到證》由哈爾濱市人事局改派到非哈爾濱市行政所屬單位的情況有:改派到省屬單位的,需有省屬接收單位(主管部門)向哈爾濱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改派到本省其他地、市的,需有接收地、市人事局向哈爾濱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改派到外省的,需有外省接收地、市人事局向哈爾濱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持接收函、《報到證》原件(《報到證》上有具體接收單位的須有接收單位同意改派的證明,即拒收函或解除協議證明),到哈爾濱市人纔服務局審核,簽署改派意見,再到學校所在地的省教育部門辦理改派手續。
《報到證》由非哈爾濱市行政所屬單位改派到哈爾濱市人事局(或哈爾濱市行政所屬單位)的,持《報到證》原件、新接收單位出具的接收函和原接收單位同意改派的證明(拒收函或解除協議證明),到哈爾濱市人纔服務局審核蓋章,再到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教育部門辦理改派手續。
在哈爾濱市行政所屬單位之間改派的,持《報到證》原件、原用人單位同意改派的證明(拒收函或解除協議證明)、新接收單位的接收函,到哈爾濱市人纔服務局直接辦理改派手續。
非哈生源(含十縣市)畢業生留哈爾濱市就業協議書需審簽(蓋章),大專以上非哈生源在哈爾濱市就業並存檔、落戶的,與接收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後,到哈爾濱市人纔服務局審核蓋章。畢業後持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就業協議書到哈爾濱市人纔服務局辦理落戶、存檔(或檔案簽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