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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全免 明年取消住宿等費用
2008-08-29 08:40:29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王彥 馬雲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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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29日訊 從今年秋季開學起,黑龍江省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全省97萬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受益,農民工子女將享受城市孩子同等待遇。標志著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時代真正來臨。此次免除學雜費資金2.3億元,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分擔。

  從2004年實行『一費制』至今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雜費,黑龍江省僅僅用了不足五年時間。

  2004年秋季『一費制』收取雜費60~260元

  自2004年秋季新學年開始,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即每學期學校只向學生收取一次費用。包括雜費、課本費(學生用教科書費與作業本費)。其中雜費中包括信息技術教育費、冬季取暖費,以及水、電費等等。學生在校期間的借讀費、住宿費以及必要的服務性代收費項目另行規定。

  據了解,黑龍江省規定,公用經費以政府投入為主,雜費收入作為必要補充。而對學生收取的雜費佔生均公用經費的比例不得超過50%。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較強的地區標准可適當高一些,反之低一些;同一區域的城市和農村要有所區別,對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學生免收雜費。農村中小學雜費標准要低於『一費制』前的標准。要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從2004年秋至今,黑龍江省農村小學生每年收取雜費60元,農村初中生每年收取雜費90元。城市中小學雜費,按照200~260元的標准收取。具體來說,城市小學每生每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年240元,而省會城市小學每生每年220元,初中每生每年260元。

  『一費制』執行後,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收費得到進一步規范,切實減輕了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教育亂收費行為得到了有效治理。

  2007年春季農村中小學生免除雜費

  2007年春季開學,黑龍江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全面啟動。323.8萬名農村中小學生全部免交雜費。據統計,僅實行全省縣鎮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全部免收雜費一項,每年就減輕學生家庭負擔3.5億元,人均減負107元。連同免費教科書惠民政策的實施,很多農村中小學生開學後不必交一分錢費用,即可上學。

  免除學雜費資金2.3億元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分擔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從2008年秋季學期起,黑龍江省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同時,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辦學責任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學生,納入免除學雜費范圍。對符合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並取消借讀費。

  據省財政廳有關人員介紹,此次免除學雜費標准,地級城市小學200元、初中240元;省會城市小學220元、初中260元。

  免除學雜費資金2.3億元,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分擔。

  省政府還要求各市(地)要保障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建立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建設和改善辦學條件長效機制,統籌城市地區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水平,妥善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財政、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免收學雜費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免收學雜費政策的順利實施。

  2009年取消住宿費及服務和代收費項目

  據透露,自2009年春季學期開學起,黑龍江省還將取消寄宿制學生住宿費,取消服務和代收費項目,嚴禁收費辦班補課等。具體來說,新機制後,除國家和省規定允許教科書費(不含按規定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寄宿生住宿費(自2009年春季學期開學起,取消寄宿制學生住宿費)和自願在學校就餐的學生伙食費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原省定一費制規定的作業本費、借讀費、班費、文體活動費、熱飯費、自行車看管費、飲水費、畢業年級補課和單元練習測試卷、課後看護費、特教學校學生康復訓練費等費用一律取消,不得再向學生收取。體檢和保險等社會服務行為經費,不屬於教育收費項目,學校不能代收,可由有關部門向自願參加的學生直接收取,但不得強制。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