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日訊 7月11日2時許,14歲的小文(化名)按住同班同學小玲(化名)的手,幫助其社會大哥胡某順利實施了強奸。近日,小文和胡某因涉嫌強奸罪被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7月10日16時許,哈爾濱市某中學初三學年進行完最後一科的期末考試,在學校門口,小玲遇到了同班同學小文,二人平時並沒有過多的交往,按照小玲的說法,此前二人還有過矛盾。『那天小文主動對我說,今天放學早,一起出去玩,我沒有同意。後來她又說我們有矛盾,同學之間化解一下。我不好意思回絕,就與她一同往外走。』
在學校附近,小文上了一輛黑色捷達車,坐在副駕駛的位置,小玲拉開後車門,發現車內除了司機還有一名男子,小文介紹他們認識。男青年是小文的社會大哥叫胡某,17歲。之後,他們開車去了附近的一座山上游覽,又到松花江邊看了看,最後胡某提議去旅店休息。
警方的筆錄顯示:在旅店內,小文和小玲一個房間,當時小玲和小文正在看電視,胡某進來了,小文去衛生間時,胡某不顧小玲的反抗將其強奸。事後小玲要回家,於是三人被司機送到小文和小玲家所在的道外區某鎮上。當時已是後半夜,小玲的家距鎮裡還有幾公裡,在小文的建議下,小文、小玲和胡某來到鎮上一家旅店開房。胡某再次對小玲實施不軌,遭到反抗後,小文在胡某的要求下按住小玲的右手,胡某對小玲實施了犯罪行為。
因放學後小玲遲遲沒有回家,小玲的家長很著急,後來得到胡某的電話,但直到7月11日6時電話纔打通,當時胡某說不知小玲的下落。通話後,胡某知道事情要敗露,匆匆走了,小文和小玲隨後也離開旅店,各奔東西。在一家商店門前,小玲遇見了正在尋找她的父母,得知女兒的遭遇,父母帶著小玲到當地派出所報了案。胡某和小文分別被警方抓獲。
據道外公安分局審理大隊偵查員李永濱介紹,接到派出所轉過來的案件後,通過審訊,小文說,事發當天是替胡某介紹對象。胡某的說法與小文相同。但對此說法,小玲表示,並不知情。
據小玲的詢問筆錄顯示,去年在學校門口,她遭到過四個社會男青年的毆打,對方警告她以後別亂說同學壞話。當時她懷疑這四個男青年跟小文有關,後來,小文家付了小玲住院費用約900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小文的父母都是外地來哈的打工人員。小文學習成績在班裡不太好,上學期經常逃課,與社會人員交往頻繁。胡某家是蘭西的,是來哈打工人員。今年3月因涉嫌包庇搶劫罪被警方關押了一個多月,事發時正在取保候審期間。在審訊中,小文承認自己的行為是違法,她說當時沒想那麼多。
目前,小文和胡某因涉嫌強奸罪已經被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