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8日訊 記者從省人事廳了解到,今年全省公務員招考中的公安系統報考警察條件和體能測試標准於昨日公布。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等7類人將不能報考公安警察職位。此外,體能測評中有兩項不達標將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錄取。
據了解,此次全省公務員招考中,報考者要想報名警察職位必須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重度扁平足,且兩眼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其中,公安系統不限專業的報考者,其年齡不得超過25周歲(1983年9月1日以後出生),統招公安專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78年9月1日以後出生),且原則上男性身高不低於1.70米,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於1.60米,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45公斤。限專業的報考者,其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1978年9月1日以後出生),報考條件放寬到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8米,其矯正視力為4.8,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30%、不低於標准體重20%。
同時,人事部門提醒報考者,7類人不能報考警察,即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本人或直系血親正在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非法活動的;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此外,報考公安警察職位的考生除了筆試外,還需進行體能測試,如果其中兩項體能測試不達標,將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錄用,公安專業畢業生可免體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