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是我國僅有的包括護士節、記者節在內的3個行業性節日。自1931年以來,我國在不同歷史時期共有過4種不同日期和性質的教師節。
1931年,教育家邰爽秋等在南京中央大學集會,發表要求『改善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工作和增進教師修養』的宣言,議定6月6日為教師節。不久,國民黨政府先是同意6月6日為教師節,鑒於該教師節是教師自發組織設立的,後又將教師節改為8月27日(孔子生日),頒發了《教師節紀念暫行辦法》,可當時並未能在全國推行。
建國後,中央人民政府曾恢復6月6日為教師節。1951年全國教育工會成立,教育工作者被確認為工人階級的一部分。1951年4月19日,教育部長和中國教育工會全國委員會主席發表書面談話,宣布5月1日的『國際勞動節』同時為教師節。但由於這一天缺少教師的特點,執行的結果並不理想。
1984年12月9日,中科院院士王梓坤教授接受《北京晚報》記者采訪時,建議開展尊師重教月活動。第二天,文章見報後引起了讀者強烈反響。12月15日,北師大鍾敬文等人聯名,正式提議設立教師節。1985年1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將每年的9月10日定為教師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