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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瘋狂殘土車"多掛外地牌照難以監控(圖)
2008-09-18 12:06:49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湯文學 盧蘊波 楊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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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無牌無照的『瘋狂殘土車』白天也招搖過市。

  東北網9月18日訊 依據2006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哈爾濱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規定,對建築垃圾的排放、運輸、消納,工地的圍擋、出入口硬化、車輛輪胎衝洗,殘土車市場准入,以及違規的罰則,都有明確要求,可謂一目了然。但為何整治3年卻收效甚微?記者采訪了各相關管理部門。

  市交通局運管處貨管科 殘土車多掛外地牌照難監控

  市交通局運管處貨管科科長萬同成介紹,目前,我市土方運輸市場中正在運營的大中型自卸翻斗車近3000輛,而我市市區范圍內登記在冊的自卸翻斗車僅有1360輛,其餘約一半是掛外地牌照,或是套牌或無牌運營的車輛。這些自卸翻斗車大多以規模公司形式存在,每家最少四五輛,規模最大的公司擁有200輛左右。

  他介紹,在貨運市場,本市殘土車落外地牌照已成為『公開的秘密』。據運管部門調查,為吸引大型貨車到當地落戶,一些外省、外地市違反國家法規,對車輛實行一年只交納8個月費用的『優惠政策』。以13噸荷載貨車為例,少交4個月養路費用可節省開支10400元,運營管理費2000元,再加上哈爾濱本地車輛需要交的二環費1500元左右,總計達14000元左右。至於20噸的翻斗車,減免4個月費用更高達近兩萬元。減免費用是一筆『明賬』,還有『暗賬』,外地牌照車輛在哈爾濱闖紅燈,即使被『電子交警』拍攝下來,往往因殘土車沒有後牌照、使用假牌照等原因,也不會受到罰款處理,這使一些開外地牌照車的大貨司機肆無忌憚違反交通法規。

  萬科長進一步分析其危害,外地牌照車費用低,助長了土方運輸市場壓低運價空間;普遍存在闖紅燈、超高超重、超速行駛現象,管理部門對其難以監管;『大噸小標』逃避規費;車輛毀壞市政、交通設施後,對責任車輛追查賠償難度極大。更嚴重的是,這使本地牌照車處處『吃虧』,處於競爭劣勢,進而『如法炮制』外地牌照車的種種違法行為,使市場混亂局面雪上加霜。

  萬同成認為,從交通部門管理權限上講,只能對『外籍』車輛運營資質、營運證、上崗資格證及管理費等進行檢查,很難對其實施有效監控,更無法通過企業信用評價對其進行約束。因此,這些車輛在運營過程中經常會出現無牌、無證、無資格、無規范等諸多問題,對這些車輛和從業人員很難實現管理和監控。

  2005年春天,記者曾就同樣話題采訪過萬科長,也得到了相似的答復。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處違法處罰科 工地現場疏於監管是癥結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處違法處罰科李雷介紹,根據規定,殘土車裝載時沙土最高限為車廂的最上沿,平廂拉運,不許超載。但目前各工地為了趕進度,不顧規定,隨意裝載,加之相關管理部門在此環節上疏於監管,造成殘土車超載現象普遍。

  同時,拉運企業為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多拉快跑成了『潛規則』。對嚴重超載的殘土車來說,頻繁停車、起車會很費油,超載也造成車輛制動困難,殘土車用橫衝直撞、超速、闖紅燈來解決這些問題。為逃避電子交警的處罰,殘土車的經營者還故意污損、遮擋牌照或不按規定懸掛牌照,這對交通管理是極其不利的。


 

  他介紹,交警部門選拔了6名有責任心、有經驗的交警,成立了專門打擊『瘋狂殘土車』的特勤分隊,對重點路段和重點部位進行監管,對各工地進行巡查,還不定期調動各大隊交警進行交叉異地出勤。但在執法過程中,面臨『執法難』的突出問題———人員少,21時以後市區沒有禁行路。暴力抗法、阻撓滯留車輛,不服從取締、圍攻執法人員等現象也時有發生。

  他認為,從『長治久安』角度出發,整治殘土車,相關部門首先要從造成超載、超速等違法現象的源頭抓起。

  市城管行政執法局指揮督察處 執法人員少工地看不過來

  市城管行政執法局指揮督察處處長李明友認為,經過3年整治,『瘋狂殘土車』闖燈、超速、超載等問題有所改觀,但時常反復。我市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超載問題沒有從源頭解決。二是我市沒有指定的建築垃圾消納場。

  他說,工地管理由建委系統負責。據了解,市裡把管理工地文明施工的權力下放給了各區,包括對工地出口的硬化鋪裝,出工地車輛的衝洗。這些環節不抓好,殘土車出工地時就超高裝載、輪胎帶泥,本身就形成了一個污染源。

  對超載、帶泥問題,在工地執勤的行政執法人員有權力進行監管。從內部分工上講,各區執法局的夜勤科負責工地管理。目前看,南崗、道裡、香坊、道外、平房、松北等6個區執法局的夜勤科總共有30多人,建設高峰期,有時一個區就有十幾個工地同時開工,看工地的人員、車輛都不夠用,工地看不過來。這樣,殘土車主就派人『反偵查』,執法局的人在現場一個樣,人走了,超載沒商量。

  李處長認為建立指定消納場,就能控制殘土車超載和隨地傾倒問題。時常有殘土車把殘土、建築垃圾傾倒在路上,很難抓到現行。如果建立了指定消納場,在工地、消納場都可以看住別多裝,同時兩邊可以互相監督。殘土車只有把殘土拉到指定場地,纔能拿到統一結算的單據。不拉到地方,他就白乾活兒了,這就能夠有效遏制殘土車超載裝運。


 

  各區建設局沒有開工審批權監管沒人聽

  說起管理殘土車的苦衷,各區建設局都說,工地開工審批不在區裡,施工單位不向區級建設主管部門報件,沒有信息來源、沒有制約『利器』,直接導致了區建設局在殘土車源頭管理中的嚴重脫節,造成了監管中的『盲點』。

  南崗區城建局建築工程管理科隋振峰科長說,根據文明施工相關規定,要求實施密閉運輸,不許超載、必須對車輛及輪胎進行清洗;對工地出入口實施硬鋪裝等。但各工地在拆遷和開槽前,施工單位不對區建設局報批、報件,區局對新開工工地沒法直接監管,出現了監管盲點。監管人員只有在巡查中發現,纔能實施監管。為此,在管理中,經常是工地前期土方開挖已完工,管理人員纔知道。

  道裡區城建局建築工程管理科張科長講,他們想發現新開工工地只能靠『碰』,無形中增大了監管難度。即使發現開工工地,由於監管力度弱,約束力度不夠,執法中根本沒人服從管理。他介紹,按照市政府頒布的160號令,規定施工方在開工前要向區建設局上報《文明施工專項方案》。目前為止,幾乎沒有施工單位主動來備案。同時,『160號令』規定了相關的處罰規定,賦予相應的處罰權。但在實際執法中,由於程序繁瑣等原因導致可操作性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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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