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9日訊(記者 朱丹鈺)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哈爾濱市將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哈爾濱市各中小學校將按照小學每生每年220元,初中生每年260元的標准收取費用。
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實施范圍
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照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准,享受補助。對符合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除學雜費並取消借讀費。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准,享受補助。
哪些學生享受免除學雜費政策
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符合政府規定接收條件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辦學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均可享受免除學雜費政策。
學雜費免除後還要收取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服務性代收費
根據到城市義務教育的實際情況,免除學雜費並不是取消城市義務教育階段的一切收費。免收學雜費政策實施後,學生用的課本費、作業本費、住宿費和服務性代收費還要收取。服務性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同時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符合三個條件可免除學雜費
進城務工人員需提供居住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民暫住證,務工證明(有固定工作的,用人單位出具用工備案手續;從事靈活就業的由居住地街道勞動保障工作站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從事商業活動的出具營業執照復印件)。子女原就學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借讀證明。
免除學生學雜費後,哈爾濱市將有20餘萬名學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