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6日訊 25日,哈爾濱市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關於提高哈爾濱市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水平的意見》。
根據《意見》,從2008年7月1日起,哈爾濱市6個區(呼蘭區、阿城區除外)城市低保標准提高到每月300元,呼蘭區、阿城區及10個縣(市)城市低保標准提高到每月192元。此前,哈爾濱市6個區低保標准為每月245元;呼蘭區、阿城區及10個縣(市)城市低保標准為每月145元。
從2008年7月1日起,哈爾濱市農村低保年標准提高到900元,年人均補差額提高到564元。從2008年1月起,農村五保供養年標准提高120元。其中,集中供養年標准從2600元提高到2720元;分散供養年標准從1800元提高到1920元。從2008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生活補助,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生活補助。從2008年開始,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每人每年增加80元生活補助,對農村低保家庭每戶每年給予200元取暖救助。
據悉,新標准自規定之日起計算補發。提高標准後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群眾將在10月份納入低保范圍,並從10月份開始發放低保金和各項補助金、救助金。低保支出納入財政預算,並在明年制定財政預算時進一步向民生傾斜。
據介紹,哈爾濱市6個區(呼蘭區、阿城區除外)現有低保人員8.97萬人,從10月1日開始,城市6區的低收入困難家庭的1.67萬人將納入低保范圍。哈爾濱市實有農村低保戶6.4萬戶,預計農村低保將新增約1.7萬戶,約3.2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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