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8日訊 乾著活、挨著累,每到發工資的時候,老板不是無理克扣,就是一拖再拖。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打工者碰到這樣的事兒,將得到法律支持,並可獲得雙倍的工資賠償。記者從勞動部門了解到,今年初曾在南崗區紙盒廠打工的張某,因老板拖欠工資向勞動部門投訴,日前得到勞動部門的支持,成為哈爾濱市受《勞動合同法》保護獲雙倍工資賠償第一人。
39歲的張某是一名失業人員,幾個月前在南崗區一家紙盒廠找了份工作,說好每個月工資700元。張某認為能找到一份工作不易,因此老板沒說簽合同,自己就沒提。張某在紙盒廠連續工作了三個月,每到發工資的日子,老板都說資金緊張,讓他等等。眼看工資無著落,張某只好到區勞動部門討公道。由於張某出示了工作用的考勤卡,勞動部門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最後,張某的投訴獲得勞動部門的支持,該紙盒廠受到處罰,並將依法向張某支付雙倍工資。這也是《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哈爾濱市獲得雙倍工資賠償的首例公開投訴。
據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副調研員戴莉介紹,《勞動合同法》從法律上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利益,其中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9月份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在14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合同。
記者從市勞動部門了解到,今年哈爾濱市因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投訴比例同比上昇兩成。專家稱,為規避繳納職工保險等義務,一些企業不願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很多勞動者也缺乏維權意識,對勞動合同的重要性重視不夠。不簽合同打『黑工』,打工者往往無法證實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維權路困難重重。用人單位用『黑工』,嚴重侵害了打工群體的合法權益,更是一種『短視』行為,使員工對企業喪失信心,不利於整個行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