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5日訊 14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保障部門獲悉,自9月1日哈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啟動後,如果患重病如何轉往大醫院就診等問題成了參保市民諮詢的熱點。對此,哈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哈市已經確定哈醫大一院、哈醫大二院等7所醫院為市內轉診醫院,參保的城鎮居民確因病情需要轉診的可攜帶相關材料到哈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轉診,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比例將提高5%。
據哈市勞動保障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哈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及轉診制度。目前已經確定12所具有市內轉診資格的醫療機構、7所可轉往的市內轉診醫療機構和13所具有異地轉診資格的醫療機構。如果參保患者患病嚴重需要轉往其他醫院就診的,可持具有轉診資格的醫院出具的《市內轉診申請表》和醫療保險證到哈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核准手續,然後轉往指定的7所具有『可轉往的市內轉診醫療機構』的醫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在醫院結算,個人負擔比例提高5%。
參保兒童因病情需要在黑龍江省腫瘤醫院就醫的需辦理轉診手續,在其他6所具有『可轉往的市內轉診醫療機構』的醫院可直接就醫、結算,無需辦理轉診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比例提高5%。
需要轉往省外醫院就醫的,則需要13所具有異地轉診資格的醫院出具相關材料,然後到哈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核准手續。所發生的醫療費由個人現金墊付,治療結束後,回到哈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報銷,住院起付標准和個人負擔比例相應提高20%。報銷時需要的材料包括:原始醫療費結算票據、疾病診斷、醫療費用明細、病歷復印件(病歷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醫囑單、出院小結)、醫療保險證、《異地轉診申請表》等。
具有市內轉診資格的醫療機構
哈市第一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二一一醫院、二四二醫院、省農墾總局總醫院(限惡性腫瘤)、哈市兒童醫院、哈市第二醫院(限神經內科、神經外科疾病)、哈市第四醫院(限消化內科、消化外科疾病)、哈市第五醫院(限骨科疾病)、哈市傳染病醫院(限傳染病)、哈市第一專科醫院(限精神疾病)、呼蘭區第一人民醫院、阿城區人民醫院
可轉往的市內轉診醫療機構
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黑龍江省腫瘤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省中醫醫院、省醫院
具有異地轉診資格的醫療機構
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黑龍江省腫瘤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省中醫醫院、省醫院、哈市第一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二一一醫院、二四二醫院、哈市兒童醫院、哈市傳染病醫院(限傳染病)、哈市胸科醫院(限結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