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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10·11』案件進展情況
2008-10-18 12:04:06 來源:東北網  作者: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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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18日訊(記者 趙海) 18日上午,省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盧洪喜對『10·11』案件的進展情況做了通報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10.11』案件新聞發布會現場

  

  10月11日22時許,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84號糖果酒吧門前發生了一起毆斗案件,當事人林松嶺(男,22歲,哈爾濱體育學院2004級畢業生)當場死亡。案發後,按照省公安廳的部署,哈爾濱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0.11』專案組,全力開展工作。公安機關對發案進行了現場勘察、走訪和調查取證,控制了相關當事人。按照法律程序調取了案發現場的原始監控錄像,固定了有關證據並基本查明了案件起因和過程。

  經查,由於站在糖果酒吧門前的林松嶺和楊森認為李鑫宇在酒吧門前起車速度過快,與齊新等人發生口角。經雙方勸解後,齊新等人進入酒吧。在酒吧內,雙方發生撕打後又打到門外。在齊新、李鑫宇、王金剛頭部、胳膊和臉部受傷並講明身份的情況下,林松嶺仍然不住手,雙方再次撕打在一起。林松嶺跑到地鐵工程鐵護板處後死亡。其真正死亡原因待屍檢後纔能認定。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發布會上,盧洪喜就案件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現在網上有傳言說,死者林松嶺的屍檢結果已經出來了,請問是什麼結果?

  答:網上的傳言是不真實的,目前還沒有進行屍檢。因為死者家屬要求自己邀請專家參加屍檢,我們十分理解家屬的要求,充分尊重他們的意見,正在積極做死者家屬的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人,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99條規定:『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或者開棺驗屍,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並讓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不影響解剖或者開棺驗屍,但是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注明。對於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家屬應當在筆錄中注明。』

  根據上述規定,為了確保查清死者林松嶺死因,公安機關必要時將通過省公安廳技術部門邀請最高檢、公安部的法醫專家,在律師、公證處和新聞媒體的見證下,全程錄像,進行屍檢。我們誠懇地希望死者家屬配合公安機關,盡快查明案情。記者:死者林松嶺到底是什麼身份?

  答:據哈爾濱體育學院提供的材料證明,林松嶺是哈爾濱體育學院運動系2004級畢業生。據我們掌握,該人畢業後沒有工作。

  記者:在此案件中,警察是否有人受傷?傷到什麼程度?

  答:6名警察共有3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李鑫宇左眼眶內壁骨折,鼻骨骨折;王金剛鼻骨骨折,右肋第九肋骨骨折,右肋第八肋骨疑似骨折;齊新頭上部有一約3公分長的傷口。

  記者:媒體公布的現場視頻資料是否真實?是否經過剪輯?

  答:媒體公布的現場視頻資料和公安機關掌握的現場視頻資料是一致的,沒有經過任何拼湊和剪輯。

  記者:網上傳言說,死者一方當事人有很深厚的社會背景,和某某領導有親屬關系,是否屬實?

  答:關於網絡傳言死者林松嶺和另一名當事人車亮的直系親屬分別是中央部委和省市有關領導,我們經過認真細致的調查,並與這些領導本人逐一核實,這些傳言均不屬實。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妄圖借此制造事端、混亂和影響,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公安機關的態度是明確的,一定依法、公正、公開、透明地辦理此案。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