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8日訊 10月18日上午,黑龍江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哈爾濱『10·11』案件進展情況。哈爾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盧洪喜向媒體介紹了『10·11』案件工作進展情況並回答了媒體記者的提問。
現將根據視頻錄像整理的實錄發布如下:
主持人沙育超(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副主任):10月11日晚,在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84號的糖果酒吧門前發生了一起惡性傷害致死案件,哈市6名警察涉嫌將哈爾濱體育學院2004級籃球專業學生林松嶺致死。案件發生後,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近日,哈爾濱市公安局成立了『10•11』專案組,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該事件正在偵破過程中。案件發生後,社會群眾和媒體高度關注事態的進展情況,許多網民根據媒體公布的信息進行了網上熱議。目前網上流行著許多不同的觀點,為了進一步澄清事實真相,通告事實進展情況,回答群眾對案件關注的幾個焦點問題,今天我們邀請到了哈爾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盧洪喜介紹有關情況。
下面請盧洪喜副局長介紹有關情況。
盧洪喜(哈爾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8年10月11日22時,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84號的哈爾濱鐵路文化宮糖果酒吧門前發生了一起毆斗事件,當事人林松嶺(男22歲,哈爾濱體育學院2004級專業生)當場死亡。
一、簡要案情
2008年10月11日晚間,哈鐵公安局直屬公安處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齊新(男,30歲)招待來哈的黑龍江省肇東市公安局民警李鋒(男,28歲,與齊新是中國公安大學在職培訓同學),同時邀請了哈鐵公安局指揮中心民警劉力男(男,31歲),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民警李鑫宇(男,30歲),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剛(男,31歲),交警支隊民警欒奡(男,31歲)參加。
飯後,在劉力男的提議下,6人分乘兩輛轎車於22時許來到糖果酒吧。在酒吧門前,林松嶺和原大學的同學車亮(男,22歲,無業)、楊森(男,22歲、無業)、潘興(男、23歲、無業)、王振超(男、22歲,無業)以及兩名女青年與齊新等人發生口角,進而廝打。事件中,多人不同程度受傷,林松嶺死亡。
二、偵查工作的情況
案發後,按照省公安廳部署,哈爾濱市公安廳迅速成立了『10•11』專案組全力開展工作。一是進行開展現場勘察、走訪和調查取證,控制了相關當事人。二是按照法律程序,調取了案發現場的原始監控錄像,固定了有關證據。三是基本查明了案件的起因和過程。
由於站在糖果酒吧門前的林松嶺和楊森認為李鑫宇在酒吧門前起車速度過快,與齊新等人發生口角。經雙方勸解後,齊新等人進入酒吧。在酒吧內,雙方發生廝打後又打到門外。在齊新、李鑫宇、王金剛頭部、胳膊和臉部受傷並講明身份的情況下,林松嶺仍然不住手,雙方再次撕打在一起。林松嶺跑到地鐵工程鐵板護欄處後死亡。其真正死亡原因待屍檢後纔能認定。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我們將嚴格依法公正地處理此案。
沙育超:下面請記者朋友提問。
記者:現在網上有傳言說,死者林松嶺的屍檢結果已經出來了,請問是否如此,屍檢是什麼結果?
盧洪喜:網上傳言不真實,目前還未進行屍檢。因為死者家屬要求自己邀請專家參與屍檢。我們十分理解家屬的要求,充分尊重他們的意見,正在積極做家屬的思想工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04條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人,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通知家屬到場。』《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99條規定:『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或開棺驗屍,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場,並在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蓋章。死者家屬無正法理由拒絕到場或不簽名、蓋章的,不影響解剖屍體或開棺驗屍,但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注明。對於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家屬的,應在筆錄當中注明。』
根據上述規定,為了確保查清林松嶺的死因,公安機關必要時將通過省公安廳技術部門邀請最高檢、公安部的法醫專家、律師、公證處的、還有媒體的朋友們,在他們見證下全程錄像進行屍檢。
我們誠懇希望家屬配合公安機關盡快查明案情。
記者:網上傳言說,死者一方當事人有很深厚的社會背景,和某某領導有親屬關系,是否屬實?
盧洪喜:關於網絡傳言死者林松嶺和另一名當事人車亮的直系親屬分別是中央部委和省市有關領導,我們經過認真細致的調查,並與這些領導本人逐一核實,這些傳言均不屬實。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妄圖借此制造事端、混亂和影響,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公安機關的態度是明確的,一定依法、公正、公開、透明地辦理此案。
記者:請問死者林松嶺的身份是什麼?
盧洪喜:據哈爾濱體育學院提供的材料證明,林松嶺是哈爾濱體育學院運動系2004級畢業生。據我們掌握,該人畢業後到現在還沒有工作。
記者:現在大家對網上公布的視頻資料議論比較多,說有很多不同的版本。請問視頻資料是否真實,是否經過剪輯?警方有沒有完整的版本?
盧洪喜:媒體前幾天公布的現場視頻資料和公安機關掌握的視頻資料是一致的,沒有經過任何剪輯和拼湊。
記者:在這起案件中,警察的受傷情況如何,他們在哪兒治療?網上傳言說林松嶺曾經有吸毒歷史,這一情況是否屬實?
盧洪喜:在這起案件當中,據我們掌握,有三名警察有不同程度受傷。其中,李鑫宇左眼眶內壁骨折,鼻骨骨折;王金剛鼻骨骨折,右肋第九肋骨骨折,右肋第八肋骨疑似骨折;齊新頭部有一約3公分長的傷口。
因為他們已經刑事拘留了,我們安排了適當的治療地點。有的在看押的情況正在接受治療。
至於吸毒的問題,我們因為案類的問題,還沒有全方位地展開調查。現在不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