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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居民住宅熱費漲5.8元 五種人享100%熱費補貼
2008-10-20 08:39:17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張立 李凌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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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熱企業員工正在做開栓前的最後准備。

  東北網10月20日訊 19日,哈爾濱市政府就哈爾濱市供熱實行煤熱價格聯動標准召開新聞發布會,哈爾濱市今起實施煤熱價格聯動,確定熱費價格每平方米上調7.14元。其中,居民住宅的熱價由政府補貼1.34元,居民自掏5.8元,費用由現行34.55元調至40.35元;非居民住宅則按上調7.14元執行,由現行37.35元調至44.49元。

  今年以來,由於受煤炭市場價格上漲因素的影響,致使供熱企業生產成本大幅攀昇。按照國家和省裡的要求,針對哈爾濱市當前供熱形勢,哈爾濱市政府同意實施煤熱價格聯動。經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經過測算今年哈爾濱市供熱燃煤成本與2006年供熱價格調整時相比每平方米平均上漲8.92元,這次制定煤熱聯動價格由供熱企業自身消化煤價上漲因素的20%,即每平方米要消化1.78元,這樣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平均上調7.14元。凡在哈爾濱市城區(不含呼蘭和阿城兩區)以煤炭為燃料,采用鍋爐供熱和使用熱電聯產熱網供熱的用戶,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計算,居民住宅的熱價由政府財政按煤價上漲因素的15%,即1.34元補貼給供熱企業,然後每平方米上調5.8元,即由現行34.55元調至40.35元,上漲16.8%;非居民住宅上調7.14元,即由現行37.35元調至44.49元,上漲19.1%。

  對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七種人』,由於煤熱價格聯動而增加的部分支出,仍按哈政辦發[2008]12號文件中明確的熱費收繳和供熱保障的有關規定執行。100%享受熱費補貼的有5種人:居住城市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無工作單位和單位關停破產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建國前老軍人。單位承擔90%個人承擔10%的有2種人:市、區屬國有關停破產企業離休人員(不含由市離休乾部管理中心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或關停破產時已向個人支付熱費的離休人員),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破產時已從破產費中預留並委托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采暖費的退休人員,或企業破產時已向職工個人支付熱費的退休人員)。這7種人,除了離退休人員外,其他保障對象住房面積補貼范圍為使用面積45平方米以內。

  據悉,9月份,哈爾濱市供熱協會代表供熱企業依據熱煤價格上漲情況,向哈爾濱市政府提出『哈爾濱市供熱價格應實行煤熱價格聯動』的申請。依據國家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規定要求,熱力出廠價格與煤炭價格聯動。當煤炭到廠價格變化超過10%後,相應調整熱力出廠價格。為促進熱源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熱源生產企業要自行消化10%至30%的煤價上漲因素。當煤價下降時,按熱源生產企業消化上漲因素的同等比例核減熱價下調幅度。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