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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居民住宅熱費每平方米上調5.8元
2008-10-20 10:14:5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李佳琪 譚啟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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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0日訊 記者19日從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哈爾濱市煤熱價格聯動標准確定。2008至2009年度供熱期,居民住宅熱費每平方米使用面積上漲5.8元,非居民住宅每平方米使用面積上調7.14元。

  據了解,哈爾濱市15日召開煤熱價格聯動聽證會後,與會聽證代表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熱價調整需要考慮居民承受能力;各級政府、供熱企業和居民都要合理分擔;對生活困難的群眾給予照顧,供熱企業降低成本消耗漲價因素等。市政府在確定煤熱價格聯動標准時,對這些要求都給予了充分的考慮,制定了2008至2009年度供熱期煤熱聯動標准。

  據悉,凡在哈爾濱市城區(不含呼蘭和阿城兩區)以煤炭為燃料,采用鍋爐供熱和使用熱電聯產熱網供熱的用戶,其煤熱價格聯動價格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計算,居民住宅由政府財政補貼供熱企業1.34元後上調5.8元,即由現行34.55元調至40.35元,上漲16.8%;非居民住宅上調7.14元,即由現行37.35元調至44.49元,上漲19.1%。

  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等『七種人』,由於煤熱價格聯動而增加的部分支出,按照相關熱費收繳和供熱保障規定進行減免。

  據悉,此次煤熱價格聯動調整價格執行期為2008至2009年度供熱期,根據國家規定:『當煤炭到廠價格變化超過10%後,相應調整熱力出廠價格,熱源生產企業要消化10-30%的煤價上漲因素。』下一年度供熱期的熱費,仍將根據煤炭價格進行聯動,如果熱煤價格下降,將按熱源生產企業消化上漲因素的同等比例核減熱價下調幅度。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