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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買位"成業內潛規則 "場佔費"每月交300元
2008-10-30 10:20:0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原野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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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30日訊 記者暗訪發現,在哈爾濱市一些生意紅火的酒店和賓館門外,能夠『趴活兒』的出租車司機每月被非法索取100元至300元的『場佔費』。

  『場佔費』每月交300元

  27日20時許,記者在出租車司機張師傅的配合下,來到香坊區萬達廣場,看到十餘輛出租車整齊地排在路邊等客。記者下車後,司機張師傅剛把『空車』牌翻上來,就有一個手拿對講機的男子說不許停車。這名男子講,在這裡等客就得加入他們的『車隊』,主要是接從大歌星量販KTV和萬達國際影院出來的客人,入隊費每月300元,還要配備500元的對講機和每月30元的使用費,交了費找他就能在這裡等客了。

  隨後,記者來到了位於南崗區長江路『COCO CLUB俱樂部』。據門前等客的出租車司機講,每天從22時到次日凌晨2時客人最多,在這裡『趴活兒』一晚能掙百八十元,比在大街上『遛活兒』強多了,但每月要交300元的『管理費』,新加入的司機還要給負責人400元的『好處費』。

  在愛建小區『時尚量販式KTV』門前,等客的出租車司機講,他們車隊隊長也是一名出租車司機,負責每月收取300元費用,現在車隊已有30多輛車,再加進來很難。

  『買位』成業內潛規則

  在暗訪中,記者發現『買位』現象不僅在酒吧等夜店盛行,在一些生意紅火的酒店和星級賓館也普遍存在,已經成為了業內人士皆知的潛規則。

  當晚,記者聯系到了薛府一品醬骨飯店的保安隊長劉某。據他講,該飯店在哈市有多個分店,其中有兩處生意最興旺,收取等客出租車費用也相對高一些,大約在150元/月。

  在南崗區波斯特酒店門前,等客司機告訴記者,他們這個車隊共有13輛出租車,每月交100多元。如果看到有不認識的出租車,車隊裡的司機就會共同將其趕走。記者詢問是否給票據,司機笑道:『還要票據?就是肯交錢一般關系都進不來。』在其對面的華融飯店,等客司機透露,他們這裡的車隊僅限大眾出租車公司,夜班場佔費為200元,白班120元,其他出租車公司的車不能加入。記者在宏鳴火鍋店了解到,這裡的車位已滿,出租車司機可留下電話等通知。

  『買位』司機賺錢多

  熱心司機張師傅為夜班出租車駕駛員算了一筆賬:以前,出租車平均每百公裡能賺200元錢,除去燃油費、空駛費、管理費等,駕駛員能淨賺50元。如今,燃油費提高,出租車空駛費用增加了,如果司機在街上『遛活兒』,每百公裡僅能賺150元至160元,除去相關費用就所剩無幾了;而司機選擇在娛樂場所門前『趴活兒』,可降低空駛燃油消耗,每百公裡可賺200元,比『遛活兒』多收入50元,除去每天10元左右的場佔費,還有剩餘。因此,大多數夜班司機不得不選擇交納場佔費等客。

  據了解,部分沒有交納場佔費的出租車司機因冬季『遛活兒』上座率低,空駛成本過高,已有半數放棄了夜班工作。

  賣車位屬非法收費

  據業內人士透露,經營場所『賣車位』已成了業內潛規則,有的屬於娛樂場所自己所為,有的是僱用社會閑散人員『承包』,也有的是出租車司機『統領』。這些人每到月初,就到車隊收取費用,交錢的出租車司機排隊等客受到保護,而沒交錢的司機一旦強行等客,就會被同行或承包人『修理』,因搶客發生在出租車司機之間的矛盾和衝突在哈市屢見不鮮。

  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副處長紀志講,根據《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規定,賓館、飯店等單位自行設置的出租汽車停車場,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並對所有出租汽車開放,不得收取費用,否則屬違法行為。據市物價局綜合處張處長講,《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出租汽車停車場管理的通告》中也明確規定,各賓館、酒店、娛樂場所等出租汽車停車場必須向全市的出租汽車開放,共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選擇或排斥出租汽車進場停車候客。

  如出租車司機發現此類現象,可向市出租汽車管理處投訴法制科舉報,舉報電話為84517388,也可向本報反映,記者熱線:13945042560。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