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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供暖經營分公司 二次加壓費亂用包燒票據
2008-10-30 15:35:58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韓天博 蘆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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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加壓供水費使用包燒費票據。

  東北網10月30日訊 『今年交包燒費時,我一共收到了兩張黑龍江省包燒費結算票據。一張是正常的熱費票據,第二張則蓋著「二次加壓供水收費」專用章,收費200元。這200元到底是什麼費用?』28日,哈市市民潘先生反映。

  29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哈市南崗區西大直街408號潘先生經營的酒吧,看到了這兩張『黑龍江省包燒費結算票據』。記者發現,這兩張票據中交款人、住址、收款人欄填寫的信息均相同,並蓋有供暖單位公章。所不同的是,第一張票據中注明收費金額為10677.60元,而第二張票據上則寫明收費金額200元,且蓋有『二次加壓供水收訖』公章和『二次加壓供水收費』專用章。

  據潘先生介紹,10月26日,哈爾濱鍋爐供暖經營有限公司清明供暖經營分公司的兩名工作人員來到其酒吧收取包燒費,並當場開具了這兩張票據,但沒有說明這張收費金額200元的票據到底收取的是什麼費用。如果是二次加壓供水費用,為何使用包燒費票據?這種收費合理嗎?

  當日14時許,記者從哈市物價局經營性收費處了解到,收取哈市二次加壓供水費分四種情況,普通住宅每戶每月2元錢,全年24元錢;其他三種情況都按建築面積收取,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0.6元,飯店、酒店每平方米1.2元,洗浴每平方米1.8元。

  清明供暖經營分公司管理員鄭玉蘭說,公司為小區供水提供了二次加壓服務是要收費的。酒吧按照倉買(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0.6元收取二次加壓供水費。給居民開的票據是單位財務發的,雖然用的是包燒費的票據,但蓋的章卻不一樣。

  對此,省財政廳票據科工作人員表示,包燒費票據只能用於收取包燒費這一收費項目,嚴禁所開收費項目和票據不符,不允許串用。居民可以撥打舉報電話進行投訴。

責任編輯:路雲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