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4日訊 (衣曉峰 梁民琳 記者 杜筱) 2009年起,黑龍江省新農合籌資標准將由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100元,參合農民個人繳費20元;門診慢性病補償范圍由5種擴大到25種以內,新農合《用藥目錄》中藥品品種和數目也將由原先的400多個增加到1000多個。這是記者日前從黑龍江省衛生廳農村衛生管理處了解到的。
按照國家和黑龍江省財政廳、衛生廳要求,2009年起,黑龍江省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個人繳費標准不低於20元,中央財政的補助資金標准為每人每年40元,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標准為每人每年34元,縣(市、區)級財政補助標准為每人每年6元,由此累計資金達到每人100元。為提高農民的參合熱情和受益率,黑龍江省明確規定,2009年農民個人繳費中,至少不低於10元錢要納入門診統籌金之中,其餘資金作為門診家庭賬戶,仍由農民自主使用。
2008年,黑龍江省規定各統籌地區選擇至少5種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納入門診統籌補償范圍。2009年,由於總體統籌水平進一步提高,各地市將擴大門診補償的病種范圍,其擴大的病種數量將由各地區在省衛生廳提供的25種疾病中根據需要進行選擇。同時,有關部門還將修訂新農合《用藥目錄》,其藥品品種和數目將由原有的400多個增加到1000餘個,以方便農民患者選藥和用藥。
黑龍江省衛生廳規定:今後,所有補償信息都要在鄉村予以公示,自覺接受參合農民監督。要堅決杜絕定點醫療機構中無病就醫、搭車開藥和虛開虛報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要嚴厲懲處。同時,為減少農民群眾因對統籌地區報銷比例、藥品使用情況的不滿,今後參合農民在縣(市、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醫療機構要與農民簽署就醫協議,讓參合農民在熟悉了解其權力、義務及統籌地區補償方案、報銷比例、轉診規定及目錄用藥的前提下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