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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計劃公開征求民意
2008-11-06 09:44:40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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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6日訊 為增強立法計劃的民主性和科學性,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市政府法制辦將《哈爾濱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計劃(征求意見稿)》在網上公布,希望社會各界積極提出意見或建議。市民可於2008年11月10日前,通過信函郵寄、電子郵件等方式將意見或建議傳至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政法文衛立法處。

  據介紹,2009年的政府立法計劃制定工作,堅持急需先立、突出重點、體現特色、注重質量的原則,立改革法、民生法、發展法,重點把握和優先考慮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新農村建設、加強城市建設、規范交通運輸、促進勞動就業、保障農副產品安全、治理環境污染等方面的立法項目。《計劃(征求意見稿)》由正式項目、預備項目和調研項目三部分組成,實行滾動式立法。

  正式項目是條件成熟、2009年必須完成的立法項目。其中,地方性法規7件、政府規章16件。包括修訂《哈爾濱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制定《哈爾濱市政府績效管理條例》、《哈爾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哈爾濱市城市公共汽車電車(船)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哈爾濱市職業技能培訓管理辦法》、《哈爾濱市農村能源建設管理辦法》、《哈爾濱市防治電子廢物污染管理辦法》、《哈爾濱市城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哈爾濱市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管理辦法》、《哈爾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

  預備項目是具有立法的必要性,但條件不夠完全成熟,如條件成熟,可在2009年或者次年完成的項目。其中,地方性法規2件、政府規章6件。包括重新制定《哈爾濱市房屋登記條例》、《哈爾濱市物業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制定《哈爾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

  調研項目是具有立法的必要性,但條件尚不成熟,需要起草部門單位進行調研論證,並在2009年10月底前向市政府提交論證調研報告,為制定今後立法計劃奠定基礎。其中,地方性法規6件、政府規章4件。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