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0日訊 2005年以來,哈爾濱市刑事綜合發案逐年下降,社會保持穩定、治安持續平穩。
———2005年,刑事發案下降3.6%,總量首次降至3萬起以下,萬人發案率在全國特大城市中最低;命案死亡人數同比減少105人,總量10年最低;破案率達到87.8%,創歷史最高。
———2006年,刑事發案下降2.4%;市城調隊對市委、市政府20項主要工作進行民意測評,包括平安建設在內的『社區建設工作』滿意率名列第一;市民對社會治安關注程度退至第八位,群眾安全感逐年提昇。
———2007年,刑事發案下降2.6%,人均發案率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最低;同年9月,中國城市競爭力研究會對全國661個城市進行評價,哈爾濱市在全國30個最安全城市中位列第15。
———今年1至9月,刑事發案又下降8.2%,奧運會、殘奧會期間未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特大事件和事故。
3年多來,哈爾濱市『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兩亮一安全』工程、『平安家庭』、『平安社區(村)』創建及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等做法,得到中央和省的認可和推廣。
2004年以來,哈爾濱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紮實開展平安建設,進一步提高了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至2005年以後,平安建設進入全面鋪開、逐步深入的階段,以平安建設為載體,堅持在解決百姓熱點問題、推進創安重點工作、破解綜治難點問題上求突破、求發展,不斷推進平安建設邁上新臺階。
擺上日程精心謀劃進行深入動員部署
黨政主要領導始終高度重視平安建設。創安以來,市委明確要求,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黨政主要領導,都要把平安建設作為發展的前提保證和穩定的基礎工程,作為提高執政水平、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作為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的主要任務,牢牢抓在手上。四大班子的重視和支持,有力推動了哈爾濱市綜治創安工作的發展。
根據形勢任務調整工作思路。2005年,市委、市政府把創安納入哈爾濱市『十一五』規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社區)建設《意見》之中,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大力加強基層綜治組織建設,全面落實各項綜治措施。2006年,在城鄉普遍開展『三無』社區(村)和『平安家庭』創建活動。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臺《關於今後五年深化『平安哈爾濱』建設的若乾意見》,規劃了今後五年平安建設總體目標。2008年,確定『完善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深化群眾創安活動、加強改進社會管理』的工作主線。
結合條塊職責分解任務目標。每年,市委、市政府都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制定下發《綜治創安工作要點》,對各區、縣(市)、市綜治委各成員單位工作任務進行分解。
著眼推進落實深入動員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市綜治委通過召開政法工作會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綜治委全體委員會議等,明確任務,制定措施,提出要求。各地區、各成員單位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措施。
強化制度夯實基礎形成齊抓共建格局
完善黨政主要領導責任機制。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都與各區、縣(市)、市綜治委主要成員單位簽訂年度綜治創安《責任狀》,嚴格兌現獎懲。近年,市直簽狀單位由原來的8個擴大到15個。
執行綜治機構工作運行規則。今年,出臺《哈爾濱市綜治委工作規則(試行)》,進一步堅持並完善綜治委工作例會制度和五部委負責人聯席會議制度;修訂《市綜治委各專門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基本職責和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規范例會、報告、聯絡員、排查整治通報、考核等相關制度和工作規則等。
不斷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今年,市綜治委和市編辦共同下發《關於調整街道、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機構設置的通知》,明確在街鄉(鎮)設置『綜治維穩辦』,主任由黨(工)委副書記擔任,設1名專職副主任,並以此為依托,進一步整合街鄉(鎮)公安、綜治、司法、信訪等力量,加強社區(村)綜治維穩工作站(室)建設。
落實經費保障措施。市、區縣(市)兩級財政綜治經費全部納入年度預算,並隨著地方經濟發展,逐年有所增加。去年以來,各地共拿出4397.28萬元,用於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比上年增加51.9%。各地和各行業系統逐年加大專項創建經費投入,去年以來,市、區縣(市)兩級財政已投入各類專項經費3600餘萬元,比上兩個年度提高63%。
創新機制源頭化解保持社會持續穩定
健全維穩責任體系。從2005年開始,積極構建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牽頭協調、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方整體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臺《哈爾濱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責任制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黨政領導維穩第一責任。
加大排查調處工作力度。2005年以來,進一步拓寬矛盾糾紛的化解渠道,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確保群眾訴求和問題得到有效解決。2007年8月,市委、市政府兩辦印發《哈爾濱市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貫徹『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預防為主、教育疏導』、『防止激化』原則,『依法辦事』、『及時處理』的原則。
實行維穩風險評估。市政府出臺《城市房屋拆遷維穩風險預測評估實施細則(試行)》,在拆遷行業率先實行維穩風險評估。
整合資源完善體系提昇治安防控能力
依靠公安主力軍,加強對社會面的巡控。市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全警大巡邏』,今年1至9月抓獲現行犯罪嫌疑人1100餘人。
指導內保力量,加強對單位內部的守控。推行安全守控『一把手』責任制,組織內保人員加強防范和巡邏。今年1至9月,全市黨政機關、大型企事業單位內部發案同比下降15%。
協調行政執法力量,加強對場所的管控。組織工商民警、城管執法人員、公交和文化稽查等力量,結合各自職能,加強對管轄范圍的治安管控。
組建專職治安員隊伍,加強對街巷的防控。目前,全市專職防范力量達1.5萬人,基本實現城鎮每200戶配備1名、每村配備1名治安員標准。
發動治安志願者,加強對社區村(屯)的看護。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公安民警為主導、以行政執法隊伍和專職治安員為骨乾、以治安志願者為補充的人防格局,極大地壓縮了犯罪時空。
實施封閉小區工程。嚴格實行新建住宅小區樓院全封閉建設標准,使新建小區基本達到100%全封閉。
實施『平安燈』和『安全門』工程。截至今年9月,各地區門市、庭院、單元門、樓道燈安裝率均超過50%以上。
實施『三鐵一器』工程。組織動員黨政機關、重點企事業單位,在要害部位安設鐵鎖、鐵柵欄、保險櫃、報警器、防盜門等。
實施『杆燈眼』工程。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建立路燈杆報警系統、安裝門市燈、增設電子眼』為主要內容的『杆燈眼』工程,列為為群眾辦實事的項目,強力推進。
目前,社會面新增的報警監控設施規模不斷擴大,重點單位、要害部位安裝率達100%,全市2194個居民小區安裝率達82.7%。2006年至2007年,全市重點單位、要害部位利用技防設施抓獲犯罪嫌疑人143人,破獲案件或為其他案件提供相關證據819起,挽回經濟損失100餘萬元;發生在居民小區內的可防性案件逐年減少,2006、2007年分別下降4.9%、5%,今年1至9月,又下降6.5%。
2006年以來,全市共打掉惡勢力團伙95個,抓獲成員637人,2007年多項指標綜合排名列全省第一。創安前,哈爾濱市每年殺人案件一般在550起左右,到去年降到223起,累計下降近60%。今年前10個月,全市發生殺人案件163起,同比下降13.8%,破案率83%。近期,全省嚴打『秋風行動』開展以來,哈爾濱市共破獲『兩搶一盜』案件437起,抓獲逃犯118人,其中省級督捕逃犯8人,破獲命案22起。
完善措施綜合整治增強社會管控能力
加強『社會人』管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先後出臺《關於切實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實施意見》、《哈爾濱市進城務工農民權益保障辦法》等政策規定,使流動人口工作逐步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加強對流動人口聚集場所、部位的管理,嚴格實行住宿人員登記制度。開展保護未成年人『丙戌行動』等,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監護和關愛體系,問題青少年轉化率達90%以上。
排查整治農村治安混亂地區。集中開展農村治安混亂地區排查整治行動,全市農村地區刑事犯罪活動明顯下降,鄉、鎮發案同比分別下降18.9%和8.8%。今年繼續深入開展維穩、治安『兩個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各類問題564個,其中438個問題已落實化解整改措施。
實行影響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排查整治通報制度。實施《影響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排查整治通報制度》,建立排查整治突出問題機制。目前,各地區、各相關部門也普遍實行了排查整治通報制度,對治安問題突出的街鄉(鎮)、城鄉接合部、校園周邊等開展了重點集中整治。6至8月,全市殺人、傷害、盜竊、詐騙等案件分別下降27.5%、9.1%、0.6%和63.8%,效果明顯。
加強公共安全管理。2005年至今,先後組織開展『清剿火災隱患行動』、 『百日防范、百日安全』專項行動等。今年1—10月,全市各類事故次、亡、傷三項指標分別下降50.95%,12.63%、61.95%,安全管理形勢進一步好轉。
注重質量提高水平深化群眾創建活動
拓展創建活動領域。2005至2007三年間,宣傳發動組織群眾,深入開展平安建設,推動了基層基礎建設、青少年教育保護和綜治各項措施的落實。目前,全市已有30多個綜治成員單位組織開展了行業創安活動。綜治成員單位在打造平安品牌的同時,通過開展各具特色的『創安實事』活動,幫助綜治創安聯系點加強物防、技防建設。據不完全統計,去年年底至今,市、區兩級成員單位為創安辦實事投入資金達2000餘萬元。
確保創建標准質量。為鞏固創安成果,提昇新一輪創安的質量和水平,市綜治委重新修訂了『平安區縣(市)』等五個層面的創建標准和《哈爾濱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哈爾濱』考評標准及辦法》。目前,已有87.9%的街道、94.3%的鄉(鎮)和93.6%的社區、79%的村、88.2%的單位被區縣(市)以上黨委政府命名表彰。今年以來,先後對工作出現滑坡、不符合標准的4個市級平安示范鄉(鎮)、4個市級平安示范村、1個市級平安示范單位予以摘牌,對1個市級平安示范鄉(鎮)、1個市級平安示范單位予以黃牌警告。
加大創安輿論宣傳。進一步健全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的綜治創安宣傳工作機制,不斷擴大創安社會影響面。在媒體開專欄;開展『創安宣傳月』活動;建立見義勇為獎勵基金,宣傳見義勇為先進典型;完善綜治乾部教育培訓制度,改進教育培訓方式等。
逐級督導典型引導推進綜治措施落實
加強督察推進。2005年以來,不斷強化對重點工作、難點問題的督導和解決力度。2007年,市綜治委制定《全市政法重點工作督察推進行動方案》,成立了以市領導任組長的7個督察推進組,組織全市政法戰線和主要綜治成員單位,把全市劃分為城區、鄉(鎮)和市直三個戰場,維穩、創安、隊建三條戰線,市、區兩級同步開展督導推進行動,8個專門領導小組也分別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推進,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落實。
注重推廣典型。創安以來,先後召開8次現場會或推進會,總結推廣了五常市農村治安實行『警治聯勤』、原動力區打造『平安板塊』、阿城市建立綜治維穩中心、雙城市實行農村『治安承包』、依蘭縣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方正縣推行簡易物防、技防等經驗。
實行立項考評。今年在奧運安保期間,實行綜治創安工作立項考評制度,把『領導責任制、三級值班制度、軍警民大巡防行動、治安刑事案件控制、主要目標完成情況』等作為考評重點,加大分值,結果計入年度績效考核。實行立項考評,為促進重大活動和敏感期綜治安保工作任務的落實,做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