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2日訊 11日,哈爾濱市供熱辦等部門發布了《關於做好2008至2009年度供熱保障對象網上認定和熱保補貼審核發放工作通知》。為了使熱費保障補貼工作更透明、公開,今年對供熱保障對象的認定審批將使用供熱保障審批管理系統,實行網上基礎資料錄入、認定、審批、查詢。
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漏報的,由供熱單位承擔被漏報對象本供熱期應補貼的熱費,不得再向保障對象收取熱費;因保障對象個人原因造成漏報的,應補貼的熱費由個人承擔。供熱單位不得委托供熱保障對象辦理申報手續或支付有關費用,不得要求供熱保障對象墊付熱費。熱保補貼資金到位後,供熱單位收費臺賬(或微機收費系統)應實時體現,並向補貼家庭出具補貼情況通知單。
財政部門將對供熱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弄虛作假騙取熱保補貼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對該供熱單位處以相應額度的罰款。對認定、審批部門工作人員違規、失職造成財政資金流失的,由該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重復申報、偽造證件或幫助他人偽造證件的供熱保障對象,3年內取消其享受供熱保障資格,其熱費由本人承擔。
網上申報從即日起至12月30日止。呼蘭、阿城區可根據本區實際,另行制定供熱保障政策。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