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哈爾濱11月13日消息 (記者 楊沼畔 通訊員 衣曉峰 梁民琳) 黑龍江省衛生廳日前發出《進一步加強新農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管好新農合資金,嚴格監管定點醫療機構,切實維護好參合農民的就醫權益。
據了解,黑龍江省的新農合工作始於2003年,迄今已相對平穩地運行了近6年時間,並已經在2007年實現了新農合制度的全省覆蓋。目前,由於全省各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尚不健全,人員配備和組織結構還不盡合理,新農合制度運行中不規范的行為在一些地方時有發生。就此,省衛生廳在《通知》中,首先要求新農合各統籌地區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新農合管理機構要為農民群眾看好『錢口袋』,收繳的新農合資金要及時納入財政專戶,確保資金安全。農民繳費要有省財政廳印制的正規收據,要有參合協議,參合人員基本信息要錄入電腦。
《通知》明確要求繼續加強以鄉鎮衛生院控制住院率、二級以上醫院控制醫藥費用為主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嚴禁定點醫療機構將門診病人每次就診的費用積累達到標准後,再編造病歷予以報銷;嚴禁利用低價健康體檢之名蒙騙農民進行體檢,再造病歷進行報銷;嚴禁小病大治,把本應門診治療的病人故意轉成住院患者進行報銷;各定點醫療機構須執行『墊付制』、『一日清單』和『簽字制度』,嚴禁把規定不予報銷的藥品轉換成可報銷藥品進行補償。
黑龍江省衛生廳明確規定,今後,凡發現任何有損於新農合制度、政策及資金安全的行為和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該撤職的撤職,該開除的開除,該吊銷執業資格的堅決予以吊銷,絕不手軟。對造成重大損失的機構和人員,要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