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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住房"養老金"辦法完成修訂 2009年正式施行
2008-11-17 11:02:5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盧軍
東北網11月17日訊 日前,記者從哈爾濱市市房產住宅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哈爾濱市有關部門著手組織相關專家對原《哈爾濱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日前,修訂後的《哈爾濱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討論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頒布施行。
據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住房維修中心的有關負責人介紹,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作為房屋的『養老金』,是保障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得到及時更新維修,保證住宅發揮正常使用功能,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的重要條件。哈爾濱市於2006年出臺《哈爾濱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後,在確保房屋得到及時有效維修養護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然而,隨著維修資金的管理上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並且已超出原《辦法》的解釋范圍。為此,今年初,哈爾濱市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專家對原《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
據了解,此次修訂主要對原《辦法》中與國家新發布的法規、規章不一致的情況做了修改。維修資金歸集、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管理費用從何支出,一直是交存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新《辦法》根據實際需要,並借鑒杭州、武漢等城市的做法,規定維修資金管理費用由市財政部門核定,在維修資金增值收益中列支,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維修資金增值部分除去合理的管理費用外,應當統籌用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保修期滿後大修和更新資金的補充,不得挪作他用。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