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0日訊 前不久,哈爾濱市民政部門決定擴大救助覆蓋面,進一步做好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工作,按360元新標准認定低收入困難家庭。目前,哈爾濱市各社區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低收入人群的核定工作,但記者了解到,由於人戶分離、下崗不就業以及家庭收入核查難等原因,如何認定這部分人群讓社區相當犯難。
人戶分離狀況難掌握
戶口仍在原住址,可人早就不在這裡居住了,聽說政府要對低收入家庭進行救助,馬上趕回來報名,說自己生活困難。據了解,在此次低收入人群核定中,幾乎每個社區都有這樣的居民,他們長期人戶分離,社區、鄰裡不知道他們的生活狀況和居住環境,也無法核查他們的家庭收入,至於困難與否更無從掌握。
據社區乾部講,這部分居民來申報低收入救助讓人很為難,如果不給登記,他們按戶籍還算是本社區居民,如果進行申報,社區也確實無法知道他們的實際收入情況。
下崗不就業收入難說清
『人肯定是下崗了,一定時間內又沒有工作,沒工作就沒有收入,可又有勞動能力,你說算不算低收入人群?』南崗區三姓社區主任孫立濱說起低收入人群的核定工作有一大堆問題要講。他說,此次低收入人群的核定標准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60元,事實上最難把握的就是家庭收入核查,國家對家庭收入核查尚未做統一規定,申請低收入救助的居民中,有很多是平時靠打零工賺取收入的人,他們每日收入的金額都不一樣,月收入更是難以核定。居民因對核定標准不滿意,常與社區工作人員產生矛盾。
離婚不離戶照樣算收入
有一些居民生活困難,雖然離了婚,可前妻或前夫仍在自己的戶口簿上,由於核定低收入時要以『戶』為單位,這樣計算起來,他每月的收入很可能就高於360元,而享受不到政府的救助。南崗區人和社區魏書記說,核定低收入人群主要以家庭收入來衡量,一些離婚沒遷戶口的居民可能就不符合政策的要求。
另外,一些困難居民家因親友的戶口落入,在核定收入時都要計算在內。比如一家三口人均月收入300元,而戶口上的親戚月收入幾千元,一平均這個家庭就無法得到低收入救助。
建議出臺家庭收入核定辦法
隨著社會救助制度的完善,越來越多的低收入困難家庭將得到救助,社區乾部們表示,由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家庭收入核定難,人戶分離現象多等多方面原因,動態管理難度大。他們建議,低收入困難家庭核定標准應該考慮到家庭規模和家庭的人員構成及就業情況,各部門如勞動、工商、民政等應建立靈活的信息交流和數據互換機制,對各類證明進行調查,要求所有家庭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及其變化情況,最好能出臺家庭收入核定辦法,能真實地反映居民家庭的經濟狀況,讓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