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0日訊 日前,《夜探無燈路,體驗出行難》一文引起市民反響,紛紛反映個別小區街路也存在無燈問題。據了解,哈爾濱市有關部門已對『黑街路』、『黑廣場』、『黑庭院』和『黑樓道』照明燈的安裝和管護確定了責任單位,可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雖然分工明確,但各單位執行起來卻各說各理。
記者從市政法委綜治辦獲悉,哈爾濱市街路燈、廣場燈、庭院燈、樓道燈的安裝與管護都已明確劃分。昨天上午,記者先後采訪了相關責任單位。
市房產住宅局物業管理處:該局只負責管護已裝有庭院燈的庭院,沒裝燈的不在其管理范圍內;管護資金已下發,由各區相關單位具體執行,建設單位應安裝好庭院燈後,再交付管理。
市物業供熱集團公司:該公司每年自籌10餘萬元用於管轄內庭院燈的維護;據其掌握,目前其管轄內無一處黑庭院。哈爾濱市屬開發商及物業公司自管庭院很多,未完全做到明確劃分責任單位。
市環境綜合整治辦一工作人員:綜合整治辦負責城市景觀燈的安裝與管護,街路燈應由市路燈管理處負責。
市路燈管理處:該處負責市政街路照明,今年已消滅了19條無燈街路。看到報道後,該處工作人員已到現場查看,遼陽街等街路受坡度、街路寬度限制不具備安燈條件;絕緣三道街等一些街路原屬『廠辦路』,不屬於市政道路;松北區祥安大街和香坊區旭昇南街等街路,道路剛開通不久,因資金與工程計劃等原因還未能在今年被亮化。由於無燈路的亮化需專項資金到位,目前這些無燈街路都已記錄在案並向上級單位申報,爭取盡快消滅。
記者從市政法委綜治辦了解到,街路燈安裝維修及用電所需的資金在城市建設資金中解決。對於地理位置較好、居住密度較大的街路,可市場化運作,安裝廣告燈箱。庭院燈、樓道燈安裝維修及用電所需的資金,物業公司和單位管理的,由其負責承擔;物業公司和單位棄管的,由區財政解決;電費由小區住戶均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