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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超市促銷商品 切記盯住『保質期』
2008-11-23 07:42:24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巍 慕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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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23日訊 在商場大搞打折促銷活動的同時,哈爾濱各大超市的促銷活動也從未停止過。各大超市都會定期推出一些特惠活動和捆綁促銷的商品,但如果你只看到促銷品劃算的價格,而沒有注意商品本身,就很容易受損失。近日,一些市民反映:在超市購買的『買六送二』的促銷裝酸奶,購買時沒在意保質期,沒想到只喝了2天就過期了,剩下的幾盒酸奶只好扔掉。針對市民反映的現象,記者11月19日對哈爾濱市部分大型超市的特惠品促銷活動和捆綁銷售情況進行親身體驗。

  『贈品』銷售當天就到壽

  在沃爾瑪超市友誼路店2樓銷售奶制品的冷櫃,記者看到,許多奶制品都有促銷活動,或是買一贈一、或是搭送禮品、或是搭送其他食品。記者發現一款售價為21.6元的12片裝『光明低脂奶酪芝士片』搭送了一瓶光明奶酪醬,奶酪醬的生產日期是2008年8月19日,保質期3個月。也就是說這瓶奶酪醬在2008年11月19日到期,也就是記者體驗的當天。如果消費者真的是在11月19日購買了這一促銷捆綁銷售的奶酪,那麼消費者在購買當天不一次性吃完這瓶奶酪醬,奶酪醬就成了過期食品。而消費者在購買超市促銷的產品時,往往只注意看主產品的生產日期,而忽略了贈品的出產日期。

  包裝日期混淆生產日期

  記者在所到超市的散裝食品分裝區發現,幾乎所有的食品外包裝都是超市分裝的,食品價簽都是超市打印的貼標。一般消費者只注意看貼標上的日期和價錢,並不會在意貼標上寫的是商品的生產日期還是包裝日期。在沃爾瑪超市友誼路店賣糕點、面包的區域,記者看到品名為『華電薩琪瑪』的糕點每塊雖有獨立包裝,但超市又用塑料袋將每6小塊打包成一袋,在封口處打上超市的貼標,標簽上的小字寫著包裝日期2008年10月18日。為了查看食品的生產日期,記者打開塑料外包裝,在產品的內包裝一個很不明顯的地方找到了產品的生產日期為2008年9月24日,保質期120天。在另一家大超市,記者也發現了這種情況。在該店銷售的散裝食品櫃臺,記者看到,散裝乾腸裸露在貨架上,一邊有包裝好的乾腸,上面打的貼標上注明的也是包裝日期,並沒有生產日期。記者在貨架底部看到產品標簽上只寫了產地江蘇,而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標注。該店分裝產品的貼標上是用淺黃色寫的『包裝日期』這幾個字,不使勁看根本看不到有字,普通消費者只能看到兩個黑色字的日期,容易誤認為是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過期商品換標簽改『生日』

  在一家大超市裡,記者被冷凍食品櫃臺前一袋貼了三層標品名為『龍鳳海鮮丸』的食品吸引。這袋『龍鳳海鮮丸』的包裝袋上被貼了三個貼標,一層蓋著一層,最底一層貼標的條碼已經被撕掉,第二層貼標上的條碼還在,品名為『散裝黃金包餡』,價格為3.1元,但左上角的日期被撕掉,最後貼上的這層貼標上依然寫著『散裝黃金包餡』,價格為3元,包裝日期為2008年11月18日,保質期到2008年12月18日。而記者卻在這袋『龍鳳海鮮丸』的產品原包裝上找到了其真正的生產日期,是2007年10月8日,包裝上注明速凍產品在-18℃以下冷凍可保質12個月。也就是說這袋海鮮丸早已在2008年的10月8日已經過期,卻被超市反復打上新標簽,以舊充新。記者查看了海鮮丸的狀態,看到海鮮丸的表面已經乾燥,底下有冰塊析出。

  在該冷凍櫃裡,記者還發現了品名為『散裝火鍋丸』的貼標上打著9月27日-10月27日,而產品的原包裝上卻打著2008年1月21日生產,還有同一袋火鍋丸兩面被貼上了兩個不同日期的貼標。

  贈品上找不到生產日期

  在一家大超市裡,記者看到一種品名為『波力海苔』的小食品到明年的1月23日即將過期,為了促銷超市捆綁了一簾『波力海苔』,而這簾贈送的波力海苔沒有外包裝,更無法找到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記者可以清晰地看到,贈品海苔已經受潮貼在一起,而新鮮的海苔應該很蓬松,每片間應有空隙很容易分開,不會粘在一起。無獨有偶,記者在沃爾瑪超市友誼路店的奶制品促銷展臺前,服務員在向記者推薦品名為『今天』的紅棗奶,為了推廣產品每買兩袋紅棗奶,可獲贈兩小袋『今天酸乳』。4袋奶被捆綁在一起,記者翻看了半天也沒有找到贈品的生產日期。便詢問服務員,贈品的生產日期,服務員回答:『贈品上沒有生產日期,如果要找得看大包裝。』

  特惠商品多為『臨界商品』

  在家樂福新陽路店記者看到,11月16日生產的保質期為1個月的『光明果誘100%葡萄汁』正在搞買一贈一的活動。贈品也是同種同重的產品,這讓消費者覺得很實惠。記者詳細地查看了贈品果汁的生產日期發現,贈品果汁雖與商品有相同的外觀,但保質期卻是到11月31日。消費者如果不注意,根本不會發現相同的果汁卻是不同的生產日期。

  記者在中央商城的冷凍商品中也發現了這種情況。品名為『三全東北水餃』的正品生產日期為2008年8月26日,保質期一年,贈品是同品牌的小包裝水餃,其生產日期卻是2008年1月3日。在從來不參加各種促銷活動的進口商品櫃臺,品名為『哥德堡芭蕾瑞娜榛仁巧克力夾心餅乾』和『詩國卡布其諾泡沫速溶咖啡粉』同時在做買一贈一的促銷活動,記者查看這兩種商品的保質期均到2008年12月20日。

  在沃爾瑪超市友誼路店,『雙匯美味火腿腸』被打了20根一大包的促銷裝,貨架上標注了此商品整包出售的字樣。記者查看其生產日期為2008年6月3日,保質期6個月,這麼一大包火腿腸到12月3日就要到期。

  在新一百超市,記者看到有很多商品都在搞促銷,記者發現一盒龜苓膏和一瓶脆鮮剁椒被捆綁在一起銷售。龜苓膏到2008年12月19日到期,脆鮮剁椒2009年1月2日過期。真不知哪個是賣哪個是贈。

  促銷商品應明示保質期

  記者走訪體驗中發現,超市裡的特惠商品、促銷商品很大一部分都是保質期過半,或是臨近保質期的『臨界商品』。有的是正品將要過期,有的是附加的贈品已快『壽終正寢』,還有的就是正品、贈品全都臨界保質期。但是商家只是打出特惠或是促銷的告示,卻沒有明示『原因』,消費者在購買時對於商品特惠原因都是稀裡糊涂。

  在超市裡記者看到,保質期較短的乳制品這樣的促銷打得最火,比如酸奶,一般保質期都是21天,當生產日期過了5到7天後,商家便開始打包出售,買四盒送一個玻璃碗,買五個送一個環保袋。在超市的肉制品和冷凍食品,這樣的現象也很多。一般一大袋凍餃子,再贈送一個同品牌『小包裝』產品,仔細看很多都不是很『新鮮』了,一般都已是生產日期過了3到5個月的,或者是所贈的商品已經臨界過期,不送出去也是報廢。

  2007年11月1日國家《規范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的指導意見》開始實施,規定這些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即『臨界食品』),要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或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但這一規定不是強制性措施,只是指導性意見,目的在於引導商家盡量提醒消費者。北京、深圳、天津等城市已遵循這一倡導,開始推行這個明示保質期的規定,甚至在超市設立了『臨界期食品專櫃』。商家從試行效果看到,此方法不但不會影響銷量,反而提高了商場的信譽度,節省消費者的選購時間,更方便了超市的日常管理。

  超市分裝讓保質期很模糊

  走訪中記者看到,超市分裝商品在超市食品中佔很大比例,蜜餞類、乾果類、調料類、糕點類、糖類等等,很多都是由超市將大包裝分裝成小包裝再出售。記者看到經過超市分裝後的商品,在標簽上只有包裝日期,卻再也體現不出生產日期了。一些分裝的工作人員將賣場當成了『分裝車間』,邊裝邊賣,在食品分裝的過程中甚至連手套和口罩這些最起碼的衛生防護都沒有。

  另外,一些保質期只有一兩天的商品,比如超市自制面包,冷鮮的豬肉、雞肉,加工的熟食等,標簽上的日期讓人很難信服。記者在走訪時看到上面這些商品保質期很多都是一天,也就是說當天生產當天必須銷售完畢。可是11月19日19時許,記者在沃爾瑪友誼路店的食品賣場看到有很多上述商品擺在貨架上,已經過了當日的消費高峰時段,超市裡的顧客已明顯在減少,這些東西會怎麼處理?讓消費者心存疑問。

  市民建議超市在分裝食品時,分裝標簽上加入『生產日期』一項,『生產日期』、『包裝日期』、『保質期』,內容齊全,明示消費者。

  市民期待超市促銷透明化

  走訪中一些市民建議:如果是因為保質期的問題而做的特惠活動,應該在告示中明示,這也是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的權利。其實保質期過半,並不是過期,商家完全可以將『新近上市』和『臨界商品』分開來放,明示消費者後,因為有特惠,消費者很可能是更鍾情於打折或有贈品的『臨界商品』。因為明示了,消費者也會注意,買回家後盡快食用,兩全其美,何樂不為?

  有市民還根據自身經驗提醒說:對於目前這樣的不明示的促銷,消費者應該多留心生產日期,同時注意觀察一下,如果同一類商品,有的促銷,有的原價,很可能就是這種情況。

  另外,商家在促銷時,往往把贈品用膠帶捆綁在正品上,記者觀察這種捆綁時,常常都是將商品的生產日期綁在了裡面,消費者要查看商品的生產日期就很困難,要費力地『扒』著看,有的是不破壞掉捆綁的膠帶根本看不到。還有的附加贈品是商家拆分大箱商品,生產日期在大包裝上面,而裡面的分袋小包裝根本沒有這些信息,讓消費者有心無力。

  人們建議商家在進行贈品捆綁裡,應該注意將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得要信息露在外面,這樣做也可以避免消費者產生不必要的『懷疑』,這同樣也是一種『明示』,也是尊重消費者知情權的做法。

  人們還建議:無論是正品、促銷產品還是贈品都應注意產品的品相。另外,許多搭送的產品品相極差,飲料的瓶體變形、外包裝粘滿污穢,讓人不敢輕易買。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