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社保局:只要領工資就應參保養老險 可要求強制參保
2008-11-25 09:44:08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孔繁龍 趙振宇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1月25日訊 近日,哈爾濱市社保局頻繁接到企業試用期內員工詢問,企業是否應給辦理養老保險,參保後個人該按什麼標准繳費等相關問題。對此,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企業新就業員工從領取工資之月起就應參保養老保險,並繳納養老保險費,而實習期間的在校大學生則不在此列。

  市社保局副局長劉麗娟介紹,經常有企業員工提出類似『我2008年4月剛剛參加工作,試用期三個月已滿,請問單位應從何時給我繳納養老保險費,按什麼標准,我自己繳多少』之類的問題。她介紹,依據有關規定,新就業的被保險人,從領取工資之月起繳納養老保險費。『新就業的被保險人』包括了企業試用期內的員工。

  對於繳費方式,劉麗娟介紹,當年繳費工資基數按領取的第一個月工資收入計算,次年繳費工資基數按上年度實際工作月平均工資計算。如一名員工當年9月份開始上班,第一個月工資為800元,其後十月份、十一月份和十二月份的工資都為1000元,那麼其當年繳費基數為800元,次年繳費基數為3800元/4。如果被保險人月平均工資超過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低於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

  據介紹,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基數的22%繳納,職工按繳費工資基數的8%繳納,並全部計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果是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應當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養老保險費,個體工商戶應當為其僱工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2%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劉麗娟說,試用期內的員工如果已發放工資但企業仍不為其辦理養老保險,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與社保稽核部門反映,強制企業為員工參保。而對於一些正在企業實習且獲得企業口頭答應畢業後接收的在校大學生,實習期間不參加養老保險。

責任編輯:路雲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