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5日訊 看著父母的病一天天加重,家裡的錢為給父母治病已經快花光了,作為女兒的趙麗心裡一直認為自己很沒用。最終,為了給父母湊夠醫藥費,趙麗以幫人找工作為名先後騙來5萬元,她把這些錢都用來給父母治病。直到趙麗被警方抓獲後,她的父母纔知道女兒一直稱借來的錢,竟是她騙來的。日前,南崗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本不該發生的詐騙案。最後,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趙麗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幫人找工作騙來5萬元
今年2月份,家住南崗區某小區的趙麗看著父母的病一天天加重,家裡的錢也快花光了,心裡很著急。就在趙麗為錢而犯難之時,她的朋友找到她,詢問能不能幫忙找個工作。趙麗覺得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於是就答應下來。趙麗告訴朋友拿25000元,她得找人四處打聽一下,事辦成了就通知朋友。
兩個月後,趙麗的朋友找到她,詢問工作的事辦得怎麼樣了。趙麗謊稱馬上就辦好,但還需要25000元『打點』一下,朋友也沒多想就又交給她25000元。當時,趙麗的父母問錢是哪來的,趙麗說都是她借來的,父母就對她說將來一定要把錢都還給人家。
被抓獲方知女兒騙錢
今年7月份,趙麗的朋友覺得幾個月過去了,可工作的事一點消息都沒有,就不停追問趙麗。每次,趙麗都說『快了,快了。』後來,朋友問趙麗她找的人是哪個單位的。趙麗就講了一個人的名字。當朋友來到這家單位打聽根本沒有趙麗說的人,纔知道受騙上當。為了安全起見他讓趙麗出個欠條。趙麗寫了張欠條後,朋友就將她送到了派出所。民警了解情況後,馬上將趙麗拘留。
當民警進行調查時,趙麗的父母纔知道女兒拿來的幾萬元醫藥費,都是騙來的。最後,趙麗的父母湊夠了5萬元還給了趙麗的朋友。
後悔犯罪法庭從輕處罰
日前,南崗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時,被告人趙麗講,很後悔自己的行為,希望法官考慮自己是初次犯罪,給其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從輕處罰。
最後,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麗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手段,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懲處。鑒於其系初次犯罪,對其所犯罪行知罪、悔罪,且已將所騙贓款全部返還被害人,故對其從輕處罰的辯解意見,法院予以采納。(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