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日訊 日前,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根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按照國家審計署的要求和市政府2008年第11次市長辦公會決定,對黑龍江省龍聯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南方實業有限公司等6家欠繳土地出讓金企業依法起訴,並停止辦理一切審批手續。
日前,市國土資源局對2004至2006年間經批准獲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後,不按規定和約定及時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的用地單位,經采取行政、經濟及登報告知追繳方式後,對至今仍不還清所欠土地出讓金的黑龍江省龍聯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南方實業有限公司、黑龍江省收藏家協會、哈爾濱市第三運輸公司、哈爾濱王景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哈爾濱豐宇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等6家用地單位依法起訴,起訴標的額為2716萬元。
按照規定,市直機關各相關部門目前將停止為欠繳土地出讓金單位辦理一切審批、許可等手續,取消其參加土地市場招拍掛和建築市場招投標的資格,並依法對其經營活動從嚴管理。
責任編輯:邵月明